亡靈階梯

幽幽弱水

第123章 巫術咒語

書名:亡靈階梯 作者:幽幽弱水 字數:6708

早上還是黑麵包,那個難吃呀。簡直就象吃硬木頭,而且麵包裏確實也有木屑。

幸好又給了一小杯的葡萄酒,能在噎住的時候用酒衝下去。

程千尋一邊吃一邊道:“索性就在這裏說吧,下麵又臭又濕。讓修士和法官大人呆那裏,我於心不忍呀!這裏多好,空氣不錯,還不用點油燈和火把。”

修士聽聽有道理,誰不想過得舒服呀,於是派人把法官和記錄官也喊了上來。

法官索性就躺在了床上睡了,真不知道他一天可以睡多久。

那麽繼續說吧,也不求連貫,隻求吸引人。於是她繼續開始胡編起來:“昨天那些所謂女巫做的事情,都是低級女巫的小伎倆。什麽嬰兒油,我才不會做呢!”

“那你做什麽?”記錄官也索性不紀錄了,否則這樣寫下去,人都能累死。

為了吸引他們繼續聽下去,程千尋發揚了一千零一夜那個為了保住性命的女人,往吸引人地方說:“首先是點石成金。你們的煉金術就是將黃銅變為黃金,但我這個是石頭變為黃金,如果修煉成功,點任何東西都能變成黃金。”

“黃金!”幾個人的眼睛頓時金光閃閃,果然還是貪財的。

“三滴癩蛤蟆尿、五勺蝙蝠糞便、埋在墳墓裏至少五十年的年輕女人手指骨。。。”程千尋開始亂七八糟胡說著點石成金的配方,讓記錄官興致勃勃地記錄下,顯然打算以後自己也試試。畢竟是石頭能變成金子的法術呀。

光點石成金就說了大約半個小時,然後故意得意地道:“騎著掃把,我從來不用那東西。我可是品階很高的女巫呀,一般我都是做飛毯的。要用純羊毛的波斯地毯,滴上特製的魔藥。地毯就會飛起來,藥水的配方是,先用春夏秋冬四季的雨水和露水放在一起燒開,裏麵扔進去一個雞頭、一塊至少吊了十年的肉幹。。。”

這藥水真的煮出來,最多是個含著多種肉的肉湯。所以這樣還不夠的,程千尋加了點料:“要畫上符咒,貼在地毯頭上,坐在地毯上後,滴上魔藥後,咬破自己的手指將血滴在符咒上。最後念一句咒語。。。”

“一定要滿懷激情地、相信自己一定會成功的、這樣魔力才能進入到飛毯上。”她還示範地盤腿坐在地上,仿佛就坐在地毯上一般,雙手象捧月般的舉起,用影視作品裏巫婆巫師的故意壓低的嗓音低吟著:“菠蘿菠蘿蜜。。。”

“會飛的地毯。。。”修士激動地催促著記錄官:“記下來了沒有,記下來了沒有?”

“好了,好了,我的好修士,都記下來了。菠蘿菠蘿蜜!”記錄官這次不敢偷懶了,全都一個字一個字全都寫下來。

如果不是牽扯到生死存亡的大事,她差點沒笑噴出來。

寫完後,記錄官覺得寫了已經好幾頁的紙了,好似沒有審判必須要的,於是道:“還要問一下,她如何把靈魂出賣給魔鬼的。”

“哦,這話說來就長了。”程千尋當然要利用那麽好的話題,主動交代了起來:“不是普通人就能將靈魂出賣給魔鬼的,也要看魔鬼需要不需要。比如說修士大人的靈魂,如此的純潔和正直,魔鬼一定非常感興趣,而那些愚蠢的平民,魔鬼就隨便收收算了,就算他們再做壞事,魔鬼也不會多給他們一些財富。和魔鬼締結聯盟,往往要在晚上。。。”

說呀說呀,又一次的說得口幹舌燥,記錄官不得不放下手中的筆:“我的好修士,我們還有另外兩個巫婆還沒有審。”

“那個女人還關著,明天才放出來。”修士不耐煩地道。

記錄官提醒道:“今天那個老太婆還要去河邊神判呢!”

修士隻能歎氣:“那麽把她押到河邊吧。順便問一下,她到底肯不肯認罪,認罪就明天燒了;不認罪也隻能神判了。”

好象人就象柴火一樣,可以隨便燒燒。

“那麽今天就到這裏吧,希望這個窮老婆子認罪算了。瘦得一把骨頭,一定能浮起來。”修士有點氣鼓鼓地帶著所有人出去了。包括睡在床上的那個法官,硬是將他扶起,要一起去河邊看神判。

當所有人出去,門又被鎖上後,程千尋微微地鬆了口氣。緊繃的神經終於鬆懈了下來,她坐在了床沿邊,肚子又餓了。

“不,求求你們,神靈啊~”一聲聲哭嚎聲響起,是那老婦的聲音。

程千尋從床沿邊站了起來,走到了窗口,從木板中間的空隙往下看去。

而已有農民看到了,還有孩子一邊跑一邊報信:“要淹死女巫了,要淹死女巫了。。。”

那個老婦終於不光著了,身上套著一件普通農民睡覺時穿的長到腳麵的寬大粗布長袍,顯然這衣服隻是臨時遮羞。到了河邊,要去除所有“俗物”,俗物當然也包括衣服。然後光著手腳綁起來,塞進籠子扔進河。到時綁的時候,身上任何地方都能看得清清楚楚,怪不的那些農民一聽到有女巫要淹了,趕緊地扔下手中的活,出來看熱鬧了。

老婦手腳、臉上的傷口已經結疤,血跡已幹、清晰可見。她哭著,光著個腳,一瘸一拐地往河邊走去。老婦不可能逃跑,她的身體經過三番五次的折騰早就虛弱異常,披頭散發、滿臉血汙的臉,顯得如此的可怕,哪怕再哭,也讓人相信她是個女巫。

胖修士、記錄官、劊子手,加起來又七八個,還有個彎腰駝背需要有人扶的老朽法官。

等到這一幹人走遠了,程千尋暗暗為這個老婦感到遺憾,也為自己的決定感到慶幸。半支蠟燭燒完,不淹死,也會被燒死。如果籃子有幸沉下去,而人也沒淹死,才可能有幸逃過一劫。可受到的恥辱足以讓人痛不欲生,餘生都無法忘懷。

抬起頭,看看已經是中午了。她試著用手拉了拉窗上的木板,釘得還真是牢。

那麽門試試,她走到門口,門是外麵有鎖。想出去隻能靠蠻力撞開了,可教堂裏還有人,就算她逃出教堂,那些愚昧、已沒有任何道德觀念的農民一定會為了五十個銅幣去追捕她。

在這個教堂還有大約十多個修士,以及七八個專門審訊巫婆的劊子手。他們都能用劍,押著巫婆的時候,每個人都帶著劍,就象雇傭兵或者打手。

既然逃不了,就睡覺。肚子又餓了,也不指望他們送午飯來,有很多農民一天也隻吃兩頓。睡覺能養精神,還能閉著眼睛想想接下來再編造一些什麽“懺悔”的話來。睡著了還不覺得餓,一舉多得。

這床被那個法官睡過後越發難聞了,一輩子最多洗三次。。。噢,那個老婦看來今天終於要泡幹淨了。

迷迷糊糊睡著,舒服不如躺著,總比跪在地窖密室女人強,躺著等著開飯,簡直是老爺的待遇呀。而那個女人還要餓到明天晚上才會放出來,到時人都可以傻掉了。

過了大約二個小時,太陽西斜、天色有點暗沉時,那些人才回來;而此時老婦已經不在了。還能怎麽樣?當然是淹死後,屍體立即燒了,防止女巫再複活。

過了會兒,門打開了,一盤食物放在了地上,隨後門又被關上。

她趕緊地起來,肚子早就餓扁了。看著盤子裏的東西,簡直都要歎氣了,一塊黑麵包,黑麵包、黑麵包。。。但顯然對她今天的表現很滿意,黃油、肉之外還有一個煮熟的土豆。

她趕緊地土豆沾著黃油吃了,肉和黑麵包慢慢地啃。不光是麵包不怎麽樣,肉都很難吃。想想可以掛幾十年的肉幹,吃的時候放在河裏浸二三天後刮去表麵的氧化物燒出來的,不用嚐,想想就知道味道是什麽樣的。有股子說不清、道不明的腐屍味道,肉嚼在嘴裏的感覺,就象在嚼豆腐渣,一嘴的碎屑,根本沒有肉的香味。

肉還不如麵包,先將肉消滅後,再躺在床上慢慢地啃麵包。必須全部吃下去,否則肚子很快地又會餓了。

這些人還真是勤快,天剛亮又來了。

程千尋隻能用各國神話傳說大雜燴,套上這個教派的外衣,繼續忽悠。

說到中午時,記錄官首先不耐煩了:“可以宣判了嗎?”

他拍著桌麵厚厚一疊的羊皮紙:“這些足夠十個女巫用的了!難道我還要寫下去嗎?”

還沒等修士回複,那個在床上張著嘴打呼嚕的法官象詐屍一般的坐了起來,在胸口畫十字:“我以神靈名義。。。”

“慢著,慢著,我還有很多沒有懺悔呢!”程千尋急了,一旦被宣判,就是等死了,她趕緊地道:“點石成金其實不算最厲害的,最厲害的是長生不老藥丸。將各種需要的藥材放在丹爐裏,燒製整整七七四十九天後,如果藥丸不裂就是煉成了,服用下去延年益壽。如果是九九八十一天煉成的,那麽吃了之後,永遠年輕、永生不死!”

看著這些教會的人都瞪起了眼睛,就連一直迷糊的法官也不睡了,支撐著老邁的身體,手指著用激動而顫抖的聲音問:“真,真的嗎?”

“當然是真的!”程千尋很有自信的樣子道:“我活了那麽久,你看我的樣子老嗎?就是煉丹比較麻煩,如果你想要,哦,當然是掌握有真實的罪證,我可以煉製出來。”

“煉,煉。。。咳咳咳。。。”看上去就即將入土的法官激動地劇烈咳嗽起來。

“好了,你這個女巫!”記錄官可不想再寫下去了,這兩天他寫的東西大約都可以出一本書了:“快點宣判她是女巫,明天先吊死後燒死,快呀!”(未完待續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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