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之再許芳華

刹時紅瘦

第一百八十七章 蛇已出洞,不見悶棍

書名:重生之再許芳華 作者:刹時紅瘦 字數:7704

國公府的忙碌暫時告一段落,對於一些交際應酬,黃氏再沒有借口推拒,兼著大長公主又說既然有了長孫媳婦,也該帶她去出席些邀宴,盡快與交好的人家熟識起來,如此一來,旖景便也得跟著去串門赴請,反不如早前清閑。

便與肖蔓在某個“避暑茶會”上又遇見一回。

“我已經回絕了表哥,稱深知他的難處,並不怪他負誓,隻是我同樣為人子女,敢不自珍?唯有與他緣盡於此。”

旖景聽後,卻也還擔憂著金七郎會就此死心,妥協於父母之命,可她一個閨閣,也實在幹涉不了金七郎的決定,又想虞渢應當也留意著這事,猜測他已經在金七郎耳畔灌輸了些話。

其實旖景與肖蔓相交,並非都是虛情假義,處的時間長了,倒覺得肖蔓當真是個不錯的女子,她不知金七郎是個什麽德性,但看著肖蔓對他情深意長,倒也希望著有情人能成眷屬。

隻是也擔心著將來金相入罪,傾巢之下,安有完卵?

也試探過肖蔓:“假若金七郎為了你忤逆長輩,堅持拒絕求娶他人,卻因此受到責罰,或者會為家族所不容,潦倒一生,你當如何?”

肖蔓卻說:“若是他當真如此,我定不相負,就算將來一貧如洗,我也會跟隨。”

“阿蔓,當真值得?”

“他若真心相待,我便是值得的。”

旖景完全沒想到,自己這一句話,竟也一語成讖。

六月未盡時候,就在又一個貴族宴請時候,聽見了風言風語——

“你們聽說沒,金相府的七郎竟離家外居,似乎是為了婚事。”

“當真?你從哪裏得知?”

“我兄長不是也在國子監麽?與金七郎原本是同窗。”

“我也聽家裏長輩議論了幾句,說原本金夫人早年就與娘家兄嫂有約定,要成全七郎與阿蔓的,結果金相卻不允,要與尚書府聯姻,七郎堅持早前的婚約,這才與金相爭執起來。”

“看不出金七郎倒是個重情重義的。”

“他與阿蔓原本就是青梅竹馬,奈何尚書府那頭一廂情願,金相還不是看中尚書府門第比肖家要高,這才棒打鴛鴦,不顧當年口頭約定。”

聽見這些輿論的傾向,旖景便知其中有世子的煽動,暗忖金相籌謀多時的聯姻計劃,隻怕要泡湯了。

果然,不過多久,就傳出了尚書府退還七郎庚帖的事兒。

韓尚書稱——原本不知金家與肖家早有婚約,既然如此,自是不能奪人姻緣。

金相氣得跳腳,不過是兒媳婦為了一時私心,與娘家兄嫂有了口頭約定,既無信物,又未經文定,怎麽就成了早有婚約?

可傳言有時就是這麽蠻橫無理,哪管你有沒有憑據,韓尚書就算心疼女兒,可也不得不顧及家族聲譽,再兼著金七郎那絕決的態度,再把女兒強嫁過去,可真是恬不知恥了。

好好的聯姻就此作罷,金相暴怒之下,將金七郎毒打了一頓,居然掃地出門,從族譜除名,甚至要逼迫著兒子休掉肖氏。

肖家雖說不是顯貴,好歹也曾是大族,怎容金相無理,據理力爭——我肖氏女自嫁入金家為婦,上事公婆,下育子女,無犯七出,何故遭棄?

更有與秦相一黨的禦史,彈劾了金相一本,說他強橫無理,輕侮禮法。

金相才沒有堅持。

但更讓金相怒火攻心的事隨之發生——肖經曆又稱,當年婚約之事,雖隻是口頭約定,卻也不能反悔,盡管七郎已被金家逐出,但肖家卻依然承認當年之約,七郎被父祖所棄,姻緣之事可自己作主,隻要他請媒提親,肖家就願意嫁女與他。

如此一來,金相更坐實了惡名——為了結黨,不顧前約,逼迫孫子不成,竟全不顧骨肉親緣,以“忤逆”為辭,將血親嫡孫從族譜除名,可見心狠手辣。

而肖氏在金府忍辱多年,連重話都不曾說過一句,卻落得個險遭休棄,兒子還被驅逐,一時也是義憤填膺,竟豁出去提了和離,帶著當年嫁妝與七郎一處安置,聲稱今後生死榮辱,再與金家無涉。

肖氏嫁入金家之後,生了兩女一子,兩個女兒早已嫁入名門,聽說此事後,自然也與祖父生隙,金相尚且不察家宅已亂,隻將肖家恨得咬牙。

旖景斷斷續續聽聞這場“劇變”,倒真心替肖蔓欣慰——她的癡心並沒錯付,有情人也終成眷屬,金七郎既然已被族譜除名,將來金家一但有個禍事,小兩口也不至受到牽連。

而關於國公府裏,一件算不得大,卻“影響深遠”的事,也正在發生。

六月的午後,祟正坊內長長的青石甬路滿載著金陽炙照,折射出逼眼的烈光,牆外茂盛的梧桐撐開的兩道蔭涼下,偶爾有兩府的下人通行,盡都步伐匆匆。衛國公府角門外,兩個看門的小廝兒斜靠著梧桐,時不時地打上一個幽長的嗬欠,拉扯一把衣襟,擦一把頸窩裏熱汗,抱怨著剛才那一場期盼多日的雨,怎麽連路麵都沒打濕就偃旗息鼓。

忽有一人眼瞧著樹蔭下快步而來的男子,似乎是身著公服的衙役,連忙扯了一把同伴,兩個小廝兒飛速整理了一番散亂的衣襟,將臉上的怨氣與困頓收斂。

果然是順天府的衙役,當行至門前,甩了一句話後,又不由分說地原路返回。

兩個小廝兒麵麵相覷,愣怔了一刻之後,才回過神來這事兒不妙,飛奔入內稟報宋總管去了。

“輻大爺,大事不好,剛才順天府有個衙役來傳話,說有個什麽無賴為了收利傷人,被人告去了衙門,那人卻說是受了國公府的人指使。”小廝兒氣喘籲籲。

宋輻卻是心中暗喜——他的一番作為,顯然已經有了效果。

一般這種事涉公候的案件,順天府尹為了穩妥,都會遣人來知會一聲兒,為的就是讓貴人先有個準備,若無關大局,隻是微末爭端,也好先一步息事寧人,就算事情鬧得太大,難以收場,一般也不會直接上門拿人。

宋嬤嬤為了“穩妥”,自是不會將事情鬧大,免得惹得主子惱怒起來要徹查,但為了讓楊嬤嬤“沒臉”,至少得在國公府內部,先鬧得人盡皆知才好。

於是宋輻的暗喜一陣之後,立即意會到煩惱——兩個小廝兒並沒有指名道姓說出楊嬤嬤的兒子,讓他怎麽把事傳揚開?

當即細問,才知那衙役本就沒有說明。

宋輻沒好氣地踹了一腳傳話的小廝兒:“既知事情要緊,怎麽不問個仔細,這沒頭沒腦地讓我怎麽回稟主子?”抬腳就追了出去,想打聽個仔細明白。

可哪裏還追得上那衙役?

再說宋輻原本也沒打算真去追問,這事情究竟是個什麽樣,他怎會不知,不過就是作個樣子罷了,於是回來之後,連忙讓二門處的婆子去請國公夫人身邊的藍嬤嬤——

這也是宋嬤嬤的主意,她料到國公夫人對楊嬤嬤已是暗恨多時,有了這麽一個良機,必不會放過讓楊嬤嬤顏麵掃地。

果然,藍嬤嬤一聽宋輻說楊嬤嬤家三小子惹了這麽一個紕漏,一路上直念叨佛祖開眼,路上見到一個人稱“大嘴”的婆子,當即就喊住了她——

“去找楊嬤嬤來,就說她家三小子在外頭惹了禍,收利錢時將人打傷了,事情鬧到順天府,被人告了個仗勢欺人,讓她快些來和瑞園,與夫人商議商議怎麽處理。”

於是隨著這“大嘴婆”的步伐匆匆,楊嬤嬤惹禍的事情瞬息就傳遍了整個國公府。

諸如這一類事,即使手握中饋的黃氏,也不好自作主張,一家之主衛國公事務繁忙,這時還在督衙,為了這等不大不小的事兒也不好去驚動,隻好領著楊嬤嬤一同去了遠瑛堂,先稟報了大長公主,再拿出個章程處理。

旖景這日“剛巧”在祖母跟前兒,不僅是她,還有七娘與許氏也在。

而宋嬤嬤,自然也是在的。

當黃氏有條不紊地將宋輻稟報的事兒說了一回,楊嬤嬤已是羞愧不已,麵色漲得通紅,毫不猶豫地就雙膝著地,帶著哭腔稟報:“奴婢家教無方,管教不當,才惹來這等禍事,不敢求恕,請太夫人嚴懲。”

宋嬤嬤且待大長公主眉心一蹙,連忙就扶了楊嬤嬤起來,一邊勸解:“眼下還是對方一己之辭,事情究竟如何還不好理論。”

楊嬤嬤卻不肯起身,隻是說道:“太夫人,奴婢那逆子好高騖遠,早些時候就警告過他,卻是屢教不改,他隻稱拿錢放利,不曾越限,也合律令,奴婢一時不能說服,卻不曾想他竟然膽大妄為至此,奴婢已經遣人去讓他來請罪……”

其實關於此事,楊嬤嬤也早稟報過大長公主,聽說隻是尋了中人放利,大長公主也沒放在心上,畢竟國法都不禁止,而楊嬤嬤一家也早就脫了奴籍,她家三小子想要攢息立業也無可厚非。

但如今為了收利竟然傷人,還鬧到官府去,事情就不是這麽簡單了。

“公主,莫如先著人去順天府問問仔細,假若隻是小事,人傷得不重,無非就是使些錢銀。”宋嬤嬤十分貼心地安慰:“雪雁她家三小子雖說好強,往常看著也不是胡來的人,再說年輕後生,一時衝動行事也不算什麽大罪。”

旖景在一旁瞧著,假作不解:“祖母,事情既然已經鬧去官府,怎好這麽蒙混過去,萬一是那個中人汙賴呢,既然他早就幫著放利收利,怎麽從前沒鬧出傷人的事來?”

別人也還罷了,隻許氏聽了旖景這話,微抬眼瞼看了過來,似乎有些疑惑。

黃氏連忙“教導”旖景:“這事無論如何都不能再往大裏張揚,宋嬤嬤的建議才是道理,能先平息還是先平息了,至於錯在誰身上,也隻好事後理論。”

道理十分簡單——無論是否中人誣告,國公府這個玉瓶,都不能和一塊茅坑裏的石頭對碰,否則傳揚出去,引得謠言滋生,三人成虎可不管你是非黑白。

許氏在想,如果換了七娘,說出這一番話是在意料之中,可五丫頭嘛……聰敏如她,怎麽會天真如斯?

大長公主雖素惡“仗勢欺人”,但一來此時還不知事情仔細,再說與楊嬤嬤的舊情也不一般,素知她不是那等“惡人”,家裏頭孩子年輕,一時為了利益考慮不周,犯了錯是該責罰,可就這麽陷在衙門裏頭卻太重了些,再有到底事關家聲,也隻好先息事寧人。

於是便采納了宋嬤嬤的建議,先讓人去衙門裏頭打點——若不是什麽大事,原告隻是為了錢銀,就先賠償了他,隻要原告善罷幹休,順天府自然不會再小題大作。

這一個任務,不出所料地落在了宋大總管的肩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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