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藏凶

正皇奇

658.第658章 小偷家的凶殺案

書名:法不藏凶 作者:正皇奇 字數:5164

或許在大媽看來,她拿不準的事便不想多生事端。

眼看這事就要這麽算了的時候,龍子涵從人群中走了出來。

隻聽他說道:“想知道誰是賊,最簡單的辦法,就是讓這兩位先生脫掉上衣。”

“什麽?”

“你又是誰?”

兩個人看向提著打包小包的龍子涵,皆是眉頭一皺。

“龍子涵!”

全場寂靜之後,緊隨其來的是熱鬧、激烈的討論聲。

其中一人說道:“你不會是假的吧?龍少會像你這樣,在大街上,提著大包小包女人的東西?”

“拎著女人東西怎麽了?那說明我兒子孝順老媽,心疼媳婦兒。”

這時侯,閆秀珍的聲音響了起來。

隨後,她帶著楚伊人從人群後走了進來。兩人非常自覺,分別拿過他左右兩手上的東西。

龍子涵朝著兩人說道:“謝謝兩位美女。”

而後,他看向這人,問道:“現在像了?”

說著,他拿出證件說道:“這位先生,不相信我的身份,總該相信這個了。”

隻見這人臉色忽然變了。

龍子涵問道:“怎麽稱呼?”

那人抿了抿唇,說道:“我叫,鮑慶國。”

龍子涵問道:“那位先生呢?貴姓?”

那人說道:“我叫曹炳生。”

龍子涵點了點頭,說道:“兩位先生,我剛剛說過,早知道誰是賊,很容易,隻要兩位脫掉上衣就可以一目了然了。”

曹炳生疑惑不解的問道:“這是什麽意思?”

鮑慶國立刻否決:“這是大街上,這麽多人圍觀,你讓我們脫衣服?而且這都冬天了,脫下來指定感冒。”

龍子涵淡淡的說道:“追賊必定是從後麵抓,賊反身回打,打的自然是對方的前麵。所以,根據你們兩人受傷部位,就可以判斷出誰見義勇為,誰偷雞摸狗了。”

曹炳生聽了二話不說,脫下衣服以示清白。

隻見曹炳生胸前和胳膊分別有處淤青,而他的背部卻是沒有傷的。

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鮑慶國身上,隻見他臉色頹敗的說道:“是我……”

因為剛好遇到了賊,龍子涵也就將人直接提去了警局。

雖然不是什麽大案要案,卻也是犯了法。

既然是在他眼皮子底下犯了法,那他就不能當做什麽事都沒發生。

把這小偷帶回去,做些懲罰那是必須要的……

可正當龍子涵要帶著鮑慶國去警局接受懲罰之時,鮑慶國突然雙膝跪地,說道:“官老爺,我求求您了,我做賊是我不對,可我也是被逼無奈啊。”

龍子涵趕忙將人扶起來,問道:“再被逼無奈,你也不能做這種事。你偷了別人的,這對於別人來說,就是損失。這對於別人來說,是不公平的。人家憑什麽替你承受?”

“是是是,我明白,可我真的是走投無路了啊。我兒子得了闌尾炎,住在醫院裏等著開刀,可我家徒四壁,實在沒辦法啊,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兒子死啊。”

看到龍子涵審視的目光,鮑慶國說道:“你要不信,我帶你你去前麵我家看看,看看我是不是真的窮,我也可以帶你去醫院看我生病的兒子。我隻求你不要把我帶去關著,不然我兒子就……我求求你,求求你了啊。”

圍觀的百姓一聽也頓時心軟了,但礙於這件事跟他們無關,他們也不好說什麽。

龍子涵看向那個瞎了眼睛的老太太,問道:“老人家,您怎麽看?”

老人家猶豫了下,說道:“如果他說的都是真的,這件事兒就算了吧,我不追究。”

龍子涵看向鮑慶國,歎了口氣,說道:“走吧,帶我去你家看看去。”

他想著,如果這小偷真的如他自己所說的那麽慘,他不妨看看,或許能幫到什麽忙。

畢竟偷竊未遂,抓去警局也就是關上一兩天,罰點錢,讓其寫個保證書就算了的事。

但如果真的因此耽誤了他照顧兒子,他良心也會不安的。

隨後,他看向自己母親和媳婦兒,說道:“你們先回家吧,提著東西走來走去的也不方便。”

閆秀珍點了點頭,說道:“那你忙完了就趕緊回來,媽給你煮甜湯喝。”

龍子涵微微一笑,答應道:“好!我盡快回去。”

因為天已經黑了下來,剛剛圍觀看熱鬧的人也不願跟著繼續看便散了。

跟著鮑慶國來到他家,隔著窗戶能看出來,屋內點著蠟燭。

鮑慶國自言自語的說道:“咿?誰在家?”

打開門一看,竟然發現地上躺著一個人,身體不遠處,還扔著一條繩子。

“咿?這誰啊?”鮑慶國說著,想要走進去看看。

龍子涵借著蠟燭微弱的光,看到那人皮膚的顏色後,立即將鮑慶國拉住,說道:“不要破壞現場,裏麵那人已經死了。”

隻見鮑慶國臉色徒然大變,他無比震驚的問道:“啊?你,你說什麽……”

當喊來鄰居報了警後,沒過一會兒,莫北等人就趕到了。

莫北打著招呼:“龍少!”

龍子涵吩咐道:“封鎖現場,避免被人破壞。”

莫北應道:“是!”

楚伊人和王曉光帶著工具箱走了過來,衝著他點了點頭,而後,走進了鮑慶國的家。

僅憑一直蠟燭的餘光,實在很難看清屋內的情況。

王曉光瞥了一眼死者脖頸上的勒痕,不由得嘀咕了一句:“這家條件還真是差啊,還在用蠟燭。這麽暗的情況下,怎麽準確無誤的一招勒死死者的?”

龍子涵說道:“這裏不是案發現場,屍體是從別的地方移過來的。”

王曉光好奇的問道:“這個似乎要看屍斑吧?龍少你是怎麽知道的?”

龍子涵分析道:“我來的時候,這根蠟燭就點燃著。看屍體情況,死亡的時間應該有幾個小時了,可蠟燭還燒著,一根蠟燭燃燒的時間大致在60至80分鍾。照理說,如果死者已經被殺幾個小時,蠟燭早就該滅了。所以,一定是有人將屍體移到了這裏,然後,忘記了吹滅蠟燭。”

龍子涵點了點頭,說道:“原來是這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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