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藏凶

正皇奇

248.第248章 合情合理

書名:法不藏凶 作者:正皇奇 字數:4864

龍子涵開門見山的問道:“閣下姓金?”

男人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,一副書呆子的模樣回答道:“對,我叫金羽池!”

龍子涵伸出手,說道:“你好,我是龍子涵!”

金羽池一臉錯愕的伸出手,同龍子涵握了握,說道:“龍子涵?龍少?額,你們警察來我們家裏……是出了什麽事嗎?”

說著,看向了自己的妻子,用目光詢問著原由。

龍子涵解釋道:“是這樣的,我們正在調查一起案件,而******正好認識死者,所以,我們前來看看,能不能查到些什麽。不過……現在恐怕要麻煩一下金先生了。”

“奧!”金羽池點了點頭,後知後覺的問道:“恩?什麽意思?”

龍子涵拿出陳興的照片問道:“金先生看一下,認識照片上的這個人嗎?”

金羽池盯著照片看了看,說道:“認識啊,他叫陳興啊,是看守所的。”

龍子涵的目光,一直放在金羽池的臉上,絲毫沒有移動過。

金羽池帶著濃濃的疑惑問道:“怎麽了嗎?”

龍子涵說道:“他死了!”

金羽池一臉驚訝的問道:“什麽?他死了?”

“對,他死了。有人指出,金先生和陳興認識,所以,我們一直在找金先生,想看看金先生能不能提供一些有關陳興的線索,幫助我們找到凶手。”

吳啟雲一臉驚訝的說道:“你之前說,有人在看守所裏將馬靜殺人滅口,陳興又是看守所的……”

龍子涵打斷了她的話,說道:“就是你想的那樣,陳興毒殺了馬靜,然後又遭到了槍殺。同樣是被滅口,但同樣都沒有任何線索,所以,我們就從兩名死者的人際圈查起了。”

所以,他也有理由懷疑吳啟雲,是她不想別人知道自己的身世,才殺了馬靜滅口的。不過,懷疑是懷疑,總要有事實依據。

“吳女士,你昨夜12點左右和今天早晨7點到8點之間,人在哪裏?誰可以作證?”

“我一直在家照顧孩子,這一點,兩個保姆可以作證。”

龍子涵看向金羽池,問道:“那麽金先生呢?”

金羽池說道:“我一直在研究所做封閉式研究啊,出門要經過門衛,你們自然可以去看看,我最近一段時間有沒有離開過研究室。”

吳啟雲說道:“我和保姆都可以證明,阿池已經一個星期沒有回來過了,他一直在研究室。”

“金先生,你和陳興是怎麽認識的?”

金羽池回答道:“之前因為同事的兒子犯了事兒,被送進了看守所。所以,通過朋友認識了陳興,也是希望陳興能幫忙照看一下。”

“你最近一次見到陳興是什麽時候?”

金羽池回答道:“應該是上個星期一,我和同事吃飯的時候,遇到了他和他的女朋友。”

“你幫忙買的單?”

“額?龍少怎麽知道?”金羽池一臉迷茫的問到。

龍子涵聳了聳肩,無所謂的說道:“猜也猜的到了,你有求於人,既然遇到了,必然會請客的。”

“其實,我對他了解的也不是很多,總共也就見過三次,一次是初見,一次是辦事的時候找他,最後一次是在餐廳巧遇。”

龍子涵又問:“是誰幫你們介紹認識的?”

金羽池回答說道:“其實還挺繞的,我嫂子同學的婆家表親,和陳興是鄰居……”

“這麽繞都能讓你聯係上,你還真是費心思了。”龍子涵有些詫異。

金羽池撓了撓頭,有些憨厚的笑道:“犯事兒的男孩兒才十九歲,是同事唯一的孩子,自然是有多大力使多大力了。”

龍子涵問道:“那麽,能不能告訴我,你們花了多少錢?”

金羽池反問道:“出獄禮尚往來的態度,我們給了五十塊的煙酒費,應該不算是受賄吧?”

龍子涵笑道:“當然不算,更何況,現在人已經死了。隻不過,金先生的那位同事的名字叫什麽?方不方便透露一下?”

金羽池回答道:“哦,他叫鄭宇乾,和我一樣,是研究所裏的研究員,他兒子叫鄭雪友。”

大致了解了一番後,龍子涵起了身告別:“今天麻煩二位了,如果有需要,到時候恐怕還要前來打擾。”

金羽池客氣的說道:“沒事沒事,隻要能幫到你們,我們說幾句話也不算什麽麻煩事兒。”

離開金羽池和吳啟雲家,莫北見龍子涵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樣,便問道:“龍少,你還是懷疑?”

龍子涵說道:“你不覺得奇怪嗎?”

“啊?哪裏奇怪了?金羽池說的事情都合情合理的啊。”

龍子涵說道:“就是因為太過合情合理,他看起來老實、憨厚,十足的一個書呆子,研究狂人,可你沒覺得,他回答的問題,全部都毫無破綻,像是念書本一樣順口嗎?他所說的一切,都像是已經準備好的,就等著我們來問一樣。”

“可他沒有作案動機和時間啊,在研究所裏一直封閉式研究……”

龍子涵打斷了莫北的話,否決性的問道:“是有人二十四小時看著他了嗎?還是說你親眼看到了?即便親眼看到的事情,都有可能是假的。”

“所以,龍少的意思是?”

龍子涵一邊朝研究所走著,一邊說道:“去看看不就知道了!”

到了研究所,龍子涵先是和身為所長的大伯龍千行打了個招呼,然後,便莫北在研究所裏轉著。

當他們沒有發現什麽特別的線索,就找了金羽池口中的那個同事----鄭宇乾。

莫北問道:“你兒子因為什麽事情被送進看守所了?”

鄭宇乾歎了口氣,說道:“打架,把人打壞了。我們說賠錢,息事寧人,可對方家裏也不缺錢,也不讓我保釋兒子。事兒鬧大了,他們非要告我兒子。沒法辦,我兒子就一直在拘留所裏蹲著,等消息了。”

莫北心中明了,所謂“打壞”了,必然是非常嚴重了。

不然,也不會把事情搞這麽大,弄到拘留所裏等著法院開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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