甜媽萌寶尋爹記

秋日菠菜

第一百二十六章這種老男人根本不懂愛情

書名:甜媽萌寶尋爹記 作者:秋日菠菜 字數:5704

莫宅,二樓最裏間,休息間。

入眼一片狼藉,落地窗前的鋼琴大敞四開,到處無法下腳,地中央放著一個筆記本電腦,裏麵正播放著震耳欲聾的搖滾樂。

室內到處是散落的CD、雜亂的衣服、吃剩的零食、還有兩個爽歪歪的空瓶子。

莫晉亨進門的時候,隻看見親侄子一個勁兒地在桌子上上躥下跳,興奮地引吭高歌。

他的右手舉著拉菲的空瓶子當麥克風,閉著眼睛唱的如癡如醉:

死了都要愛,

不淋漓盡致不痛快,

感情多深隻有這樣,

才足夠表白。

死了都要愛,

不哭到微笑不痛快,

宇宙毀滅心還在……

莫晉亨是有嚴重潔癖的,擠積已久的怒火終於爆發,一聲暴吼,書架上的書都震落幾本,“莫思冕,這是怎麽回事?”

房間內頓時安靜下來,雲姨好不容易從桌子底下爬出來,捂著閃了的老腰把電腦中的音樂關掉,表情抽搐,“晉亨,你怎麽回來這麽早?沒和楚少應酬去?”

莫晉亨過來攙扶,“雲姨,你怎麽了?”

因為莊若晴的事,他哪有心情喝酒。

“沒什麽,就是扭了腰。”

莫思冕將家裏弄個底朝天,雲姨發現後,急忙收拾,或許年歲大了,剛擦地板就受傷了,於是乎,小P孩更加無法無天,恨不得將家裏變成戰場。

“我要王昊載你去醫院看看吧!”莫晉亨對雲姨很關心。

“不用了,老毛病,休息一會兒就好。”

莫晉亨扶著雲姨坐下,這才把注意力放到莫思冕身上,這不看不要緊,一看簡直要氣瘋,“莫思冕,你幹嘛呢?”

莫思冕穿著莫晉亨剛剛訂製的阿瑪尼襯衫,衣服很大幾乎能拖到腳麵,領子上的同款領帶係的七扭八歪,小家夥更是將親叔叔LV皮鞋的鞋幫都踩塌了。

小家夥卻“切”了一聲,正眼都沒瞧親叔叔,扒著椅背從桌子上往下蹦。

雲姨見叔侄兩人情緒不對,隻得說混合話,“我們排練節目呢,幼兒園的畢業典禮沒剩幾天了,班主任給思冕安排了獨唱。”

“獨唱?”莫晉亨一挑眉,“就他那個破鑼嗓子也能唱歌,回頭再把狼招來。”

“你說誰呢?”莫思冕一掐腰,小臉漲得通紅。

捫心自問,他的歌唱得還不錯,在小夥伴們中屬於佼佼者。

“思冕很有音樂天賦,可惜缺少指點,他挺像你小時候的,樂感很強。”雲姨生怕這對叔侄又掐起來,忙攔住話,“我記得你上初中的時候組過樂隊,當時在學校風靡一時,有好多小姑娘到咱家別墅外麵堵你呢!”雖是二十多年前的事,現在想想仍記憶猶新。

“還說那些做什麽!”莫晉亨不想舊事再提。他的音樂道路隻有奶奶支持,那時的他很天真,心中隻有一個夢想,他想辦一場自己的演唱會,可惜,天長日久,這個夢在爺爺的反對,父親的冷漠中終於夭折了。

莫思冕似是不信,黑溜溜的大眼睛在親叔叔身上來回看了看,最後輕蔑一笑,“雲奶奶,別替他吹了,當心燈碎。”

“這是真的!”雲姨例證,“你二叔會許多樂器,什麽鋼琴、吉他、小提琴,總之,你見過的,他都能弄出聲來。”

“雲奶奶,我不用樂器也能弄出聲來,不信,你聽!”莫思冕麵露不屑,之後,雙手攥拳做用力狀,連臉都癟紅了。

十秒之後,隻聽“噗”的一聲,淡淡的臭氣彌漫室內。

莫思冕長吐一口氣,收功,“怎麽樣?有我二叔的樂器好聽嗎?”

莫晉亨一張臉一會兒變青,一會兒變紫,姹紫嫣紅,別提多好看了。

說來,這對叔侄最近結下梁子,起因當然是源於莫晉亨的言而無信,答應給莫思冕買手機,最後卻沒有兌現,小家夥為這件事恨死他了。

他們的性格出奇相似,平時都拽拽的,都不肯主動說話。近期吃飯都分開,甚至在家中碰麵也會裝作不認識般誰也不搭理誰。

雲姨沒料到小P孩竟然這麽壞,她怕莫晉亨打孩子,連聲責備,“思冕,別亂說話,你不是想表演成功,讓晴晴對你刮目相看嗎?”

晴晴?

莫晉亨抓住重點,問道:“怎麽回事?”

“這次演出非常隆重,所有孩子的家長都應邀出席,”雲姨解釋,“你不知道思冕知道這個消息後有多高興,吵著嚷著又能見晴晴了,還要唱歌給人家聽呢!”

“雲奶奶,別跟他廢話,快四十歲了還沒有女朋友,”莫思冕背著小手,小大人似得,“這種老男人根本不懂愛情。”

“噗嗤!”雲姨瞬間被逗笑。

莫晉亨則臉黑幾分。

莫思冕大搖大擺地走到一麵鏡子前,對著自己的影子照了又照,“雲姨,你說演出那天我穿這件好不好看?晴晴說過喜歡穿西裝和襯衫的男人。”

“呃……思冕,那是你二叔的衣服,思冕穿著不大嗎?”雲姨終於忍不住了,小家夥穿著莫晉亨的襯衫就像套上一個麵袋子,別提多搞笑了。

“多少是大了點。”莫思冕很嚴肅地回答,“雲奶奶,要不你替我改小點?”誰讓他沒有這種衣服呢?前不久,親叔叔將自己的衣櫃來了個大掃除,裏麵的正裝全被扔了,隻剩下嘻哈範的韓版童裝。

雲姨的目光投向某晉亨,額頭全是黑線,這麽貴的奢飾品自己敢動剪子嗎?

莫思冕往身上噴了噴LV香水,胖胖的小身子湊了過來,“雲奶奶,你聞一聞,這回我總該有男人味了吧!”

香水能噴出男人味就見鬼了!

小家夥笨拙地整理領結,“我想隻要上了台,當眾唱情歌向晴晴告白,她一定會接受我的……”

話音未落,莫晉亨嗤了一聲。

莫思冕回頭怒瞪著他,小脾氣爆發,“莫老頭,笑什麽笑?”

“你確定你的晴晴能聽完你唱歌?”莫晉亨冷諷,“我想她就算不半路退場,也會被你的音樂嚇得昏倒吧!”

“你,你……”莫思冕眼睛都紅了。

他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,隻不過想通過這種方式,表達自己對晴晴的愛慕之情罷了,這麽閆肅的事,又什麽好笑的?

或許是親侄子的眼淚起了作用,莫晉亨抱著肩膀,語態隨意,“想聽聽什麽是真正的音樂嗎?”

說完,他便徑直走到鋼琴旁坐下,挽起袖口,一段悠揚的曲目在指尖流淌。

這段樂曲優美異常,即便多年不練,但莫晉亨的基本功非常紮實。

莫思冕知道這首曲子,他上早教班的時候聽過,是古典音樂大家貝多芬的名曲《獻給愛麗絲》。

就這樣,小家夥徹底傻了,活了八歲,他從不知道陰損、自私、狂妄、自大、毒舌的叔叔還有這麽優雅的一麵,簡直亮瞎人眼。

直到曲音結束,莫思冕還在幻想彈鋼琴的人是自己,而晴晴就坐在旁邊,發花癡般盯著他。

“想出風頭,讓晴晴墮入愛河?”莫晉亨長身玉立,臉上是壞壞的痞笑,“我可以幫你,不過,我有個條件。”

莫晉亨抿著嘴,“什麽條件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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