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種護花兵王

步履無聲

第六百七十六章 逼著拜師

書名:特種護花兵王 作者:步履無聲 字數:6886

別人怎麽看杜仲寧飛不知道,但是在寧飛的眼裏,杜仲就是個古怪的老頭。住在這樣具有古典氣息的四合院裏,卻還過著現代化的生活,最重要的是,他竟然還炒股!自己都不會好不好?

杜仲走到窗前,坐在小板凳上,伸出手,開始為李曉龍切脈。

在切脈的過程中,他也開口問道:“這小子,到底是怎麽回事啊?氣脈很混亂。”

“氣海破裂,經脈全斷,即便能活下來,也會丟掉所有的修為。”寧飛說道。

聽到寧飛的話,杜仲的手稍微顫抖了一下。

“你想讓他活下來?恩,這倒不是很難。”杜仲捋了捋自己的小胡子說道。

“不是,我是希望他不但活下來,並且不會丟掉自己的修為。”寧飛說道。

杜仲猛地跳了起來。

“你和我開玩笑呢?還是欺負我是個糟老頭,腦子不夠用了?你對他的情況也算是知根知底了,對,我是個神醫,我還挺狂挺拽挺自信的,但是我也隻能保證讓他活下來啊!想要讓他保持著以前的修為,對不起,你找別家吧!”杜仲擺了擺手說道。

寧飛盯著杜仲,問道:“難道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?”

“沒有!”杜仲搖了搖頭,但是眼神卻有些閃躲。

“您一定有辦法。”寧飛是個察言觀色的高手,如果對方真的沒有辦法,肯定不是現在這副表情。

“小子,其實,我是真的沒辦法了,即便有辦法的話,也需要不短的時間,不停的實yàn,而且,還得浪費我不少的藥材,你也知道,我那些藥材都是我的寶貝,我的命.根子,為了一個實yàn,浪費太多的寶貝,不值得啊!”杜仲哭喪著臉說道。

寧飛開口道:“我可以給你錢,隻要你開口,我有多少給你多少!”

“這不是錢不錢的事情,如果我真的需要錢,我也不需要隱匿自己的行蹤了,這個世界上想找我看病的人多得是,其中不缺有錢人,隻要我願意出手,大把的錢等著我呢,我雖然喜歡吹牛,但是這句話確實不是吹牛。”

寧飛點了點頭,確實,這樣的話,從別人嘴裏說出來多少有些吹牛嫌棄,但是杜仲卻很有資格說這句話,先前有錢人很多,再有錢,也買不來生命,所以,隻要能活著,不管多少錢,那些人都願意付出。

“你想要我怎麽樣?”寧飛問道。

“讓你怎麽樣都可以?”杜仲笑了笑,“我讓你當我的徒弟,你願意不?”

“當你徒弟?”寧飛一楞,這難道不是好事嗎?

“是啊!不過,如果你真的打算當我的徒弟,就得跟著我學習醫術,最起碼也得幾年的時間,才算有點小成,二十年,大成,三十年,大師境界,當然了,如果你天資愚笨,恐怕窮其一生也沒辦法。”杜仲說道。

寧飛恍然大悟,這不就是簽賣身契嗎?

寧飛搖了搖頭:“不可能,我現在還有很多的事情要做。”

“我知道你會拒絕,所以啊,還是算了吧!”杜仲擺了擺手,“那麽多人想要當我的徒弟,我還不願意呢,之所以看重你,就是覺得你資質不錯,在世俗界,都能修煉到靈氣化力的境界,嘿嘿。”

寧飛眼前一亮,笑道:“你要是這麽說的話,我想,我可以給你推薦個徒弟。”

“哦?”杜仲眼前一亮,問道,“誰?”

“他!”寧飛指了指李曉龍。

“不要。”杜仲立刻搖頭,“你真以為我是什麽人都收的啊?我剛才不是說了嗎?我之所以想要收你為徒,也就是因為你是靈氣境界的高手,還是世俗界的靈氣境界,要是換做別人的話,我看都不會看一眼的。”

“他就是靈氣高手啊!隻是現在氣海破了而已,等你治好了他,並且護住他的修為,我想就沒什麽問題了。”寧飛說道。

“他是靈氣高手?”杜仲瞪大了眼睛,接著,又鎮定了下來,道,“哪個門派?”

“他不是哪個門派的,壓根就不是修煉界的人,他和我一樣,都是世俗界的。”寧飛笑著說道。

“不可能!”杜仲說道,“能有一個突破到靈氣境界的高手,就很不錯了,還有一個?你當我真是老糊塗啊!再說了,這小子的年紀才多大,估摸著還沒你大吧?哼,真當我是傻子啊!”

“我沒騙你啊!”寧飛也有些著急了。

“哼,反正我不相信。”杜仲說道。

“這樣吧。”寧飛想了想,開口道,“等你治好了他,如果防線他不是靈氣高手,那我就給你當徒弟,怎麽樣?”

“恩?”杜仲眼神中閃過一道神光,道,“你確定?”

“當然了,大丈夫一言,駟馬難追!”寧飛拍著自己的胸脯說道。

“不行不行,你得給我簽字,免得到時候你不認賬。”杜仲吹著胡子說道。

寧飛顯得有些氣憤:“你這是在懷疑我的人品嗎?”

不說還好,一說杜仲就來氣。

他指了指門口的方向,瞪圓了眼珠子道:“你跟我談人品?你還有臉跟我談人品?先前哪個王八犢子用我的藥材威脅我的?你現在還有臉跟我談人品?”

寧飛尷尬地笑了笑。

卻是,在杜仲的心裏,自己還真沒什麽人品……

“好吧,千字畫押是吧,我認了!”寧飛咬著牙點頭道。

“這還差不多。”杜仲衣服奸計得逞的樣子,點了點頭,在桌子上,就擺放著筆墨紙硯,杜仲這老頭硬是用毛筆寫了一份合同,最後將毛筆遞給了寧飛。

寧飛接過毛筆,看了眼上麵的字,不由心中一驚。

他還真沒想到,杜仲的毛筆字寫的竟然這麽好,龍飛鳳舞,若是拿出去拍賣的話,估計都能賣不少錢呢。

“看什麽看,趕緊簽字啊!”杜仲眯著眼睛說道,“你該不會是想反悔吧?”

“放心吧,我不是那種喜歡食言的人。”寧飛撇了撇嘴,心裏想著,當初到底是誰說字如其人的?看看,這麽正派的字,這麽有文風的字,誰能想象的到,這是一個猥瑣的糟老頭寫出來的呢?

還是那種惦記著人家寡婦的糟老頭!

寧飛接過毛筆,在最後的落款處寫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
“真醜。”杜仲瞥了寧飛寫的字一眼,毫不客氣的說道。

寧飛訕笑。其實,以前寧飛對自己的毛筆字還挺有自信的,而且,他的字還得過獎,但是今天見識到杜仲寫的字,他才知道什麽叫人外有人山外有山,即便是那些書法大家,和杜仲蹦起來也而不止差了一個檔次。

“杜前輩,沒想到你的毛筆字寫的這麽好看啊!”寧飛說道,他這番話倒是沒有恭維的意思,而且他也想不到有什麽理由,能讓自己去恭維對方。

“那是,我以前開藥方,寫筆記,寫的都是毛筆字,其實我也覺得鋼筆之類的非常方便,但是用慣了毛筆,再用鋼筆就覺得不習慣了。”杜仲得意洋洋道,“其實啊,現在市麵上那些什麽書法大家,在我看來也就那麽為師,寫的什麽字啊?‘勤能補拙’硬生生能寫成‘杜甫能動’,也就你們覺得好看罷了,實際上,草不像草,正不像正,沒有勁骨,少了豪氣,我真不明白為什麽那麽多人還幫那幅字當成寶貝。”

杜仲說到這,似乎也頗有感慨:“以前啊,字不好看,都不好意思出門,現在呢?都是網絡時代了,什麽東西都是電腦寫,手機寫,動筆的時候反而少了很多,原本的書法,也被很多人丟棄了。”

“恩,這倒是,傳統文化的遺憾啊!”寧飛配合道。

“這倒沒什麽,畢竟時代在發展,人類在進步,既然能更加便捷,方便,那為什麽還要在乎那些呢?傳統文化固然重要,但是為了傳統文化,放棄了現在的便捷時代,那才是不明智,過得舒適,活得舒心,才是真的!”杜仲認真說道。

寧飛頗有感悟,豎起大拇指:“沒想到你還有這份覺悟!”

“那是,你想啊,以前那些女人,出門裹得都嚴嚴實實,現在多好啊,小短裙,熱褲,露臍裝,多好啊!”杜仲說這番話的時候,口水都差點流在了地上。

寧飛歎氣,他真不知道自己到底該怎麽評價這個老頭了。

說他正派吧,他有的時候還挺猥瑣的。

說他猥瑣吧!他確實挺猥瑣……

“咳咳,杜前輩,言歸正傳,您覺得,他多久能痊愈?”寧飛問道。

“不知道!反正,最起碼也要幾個月吧!”杜仲說道。

“幾個月?”寧飛臉色一沉,他還真沒想到需要這麽長的時間。

“是啊,幾個月,不然呢?”杜仲說道,“你以為,治好他隻需要一兩天的時間?再說了,現在治好治不好,還是未知數呢!”

寧飛歎氣,說道:“幾個月就幾個月吧,但是我還是希望你能盡力。”

“恩,放心吧,暫且就讓他住在這裏,等他好了,我在聯係你。”杜仲擺了擺手,“現在你可以走了,哎,我真是一秒鍾都不想多看你,幫我轉告那個蕭星辰,下次再敢把我的行蹤告sù別人,我一定拿板磚砸死他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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