謀殺法則

黑眼圈

第267章 順利

書名:謀殺法則 作者:黑眼圈 字數:5177

“洛牧師有沒有什麽比較嚴重的病?”我問。我要找的,就是洛牧師生病的證據。

教會的工作人員略顯詫異:“洛牧師有真主庇護,不會生病。”

我沒有去反駁這些人的荒唐言論,他們的意思很清楚,就算洛牧師真的得病了,他們也不知道。我之所以會認為洛牧師得了什麽病,是因為他壓在箱底的那個小藥品。小藥瓶裝的是毒藥,藥品的標簽也損毀了,這沒什麽問題。

奇怪的是那個小藥品的位置。一個人在選擇自殺之後,還會將裝毒藥的瓶子裝回到行李箱的底部嗎,顯然不會。並且,行李箱裏的行李很整齊,行李箱就放在在床沿邊上,這更像是他想要去哪裏。

我推測,洛牧師根本就不是自殺。

他是想要拿藥吃,所以在吃了藥之後,才會把藥瓶塞回箱底,因為藥從來都是放在那個地方。可是,他放回藥瓶沒多久之後,就因為吃了毒藥死了。他是在接了一個電話之後死的,也就是說,他在聽說警方懷疑他殺人之後,不是故意將手機掛斷的,而是因為發病了。

那病讓洛牧師一句話都講不出來,手機也砸落在地上,他用盡全身的力氣把箱底的藥拿出來,可他沒想到,他吃的是毒藥!

這就是我的推斷,這就能解釋為什麽洛牧師會在吃了毒藥之後又把藥瓶塞回箱底,原因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會死,而是會像往常一樣恢複正常。毒藥侵入了洛牧師的身體,或許是因為心理作用,他得到了片刻的舒緩,但他沒想到,在他把行李箱放拉到床沿準備提起趕回來配合調查的時候,他撐不住了。

如果我的推斷是正確的,那麽洛牧師肯定有一種比較嚴重或者比較長期的疾病,這種疾病不能有太大的情緒波動,否則很容易犯病。並且,洛牧師還有把藥帶在身邊的習慣,這才會讓人將藥調了包。

鑒定中心的那個瓶子很明顯是新的,裏麵除了毒藥的殘留,找不到其他藥物成分,也就是說,真正殺人的凶手故意用一模一樣的瓶子將原來的藥瓶掉包,這種高度的相似,讓洛牧師在發病的時候根本就不會去思考那藥是真是假。

可是,不管在洛牧師的家裏還是教會辦公室裏,我都沒有找到洛牧師吃藥的線索,問了大家,大家也都不知道洛牧師有生過什麽病。

“那洛牧師是否有親人?”我又問。

工作人員告訴我,洛牧師一直沒有成家,所以沒有妻子和孩子,由於年紀大,父母也已經離開了人世,所以他一直都是一個人生活的。這和我的推測也不相符。

根據我的推斷,洛牧師的藥被人掉包,那這個人肯定會非常了解洛牧師,並知道他的藥放哪裏,並且,這個人還和洛牧師比較親近,這樣才能在洛牧師沒有察覺的情況下將藥掉包。

從教堂出來,跟隨著我的那名刑警問我接下來要怎麽辦,我仔細地想了想,讓他派人去附近的幾家醫院調查,看能不能找到洛牧師的就診記錄。看了壓在箱底的藥瓶之後,我就堅信洛牧師不是自殺。

按照沈承的推斷,洛牧師犯案是宗教殺人的一種,可是,它又和傳統意義上的宗教殺人不一樣。

從犯罪動機上來說,如果凶手是想殺貪婪者的話,的確符合宗教殺人的特征,但是,從殺人的手段上來看,除了羅大楠死在了西方人看似不詳的十三層,殺人特征和宗教殺人一點都搭不上邊。

而現在,我也終於明白我心裏古怪的感覺是什麽了。

沈承的推理和我的推理,都進行的太順利了。

我們推斷凶手利用物理方式殺了羅大楠,我們在洛牧師家裏發現了物理書和推力計算過程,沈承推測陳招弟是幫凶,陳招弟馬上就死了,沈承推斷是宗教殺人,我們馬上找到了洛牧師,而我推斷凶手用光線引爆在狹小空間中的煤氣罐,我們又馬上在洛牧師家找到了壓強計算公式和化學反應式。

那種感覺,就像是這些東西早就存在在那些地方,等著我們去取一樣。現在想來,不論是我,還是沈承,都犯了一個錯誤,我們被線索引導了。不知道出於哪種原因,甚至是因為凶手的指引,我們一步一步地推理出現在的結果,並根據我們推斷的結果,找到了相關的證據。

也就是在此刻,我將沈承和我之間的推斷完全推翻,由於我和沈承的推理都理由充分,誰都沒有辦法反駁誰,所以,最終的結果,隻是按照時間的快慢而確定的。沈承比我快得出結論,所以我就認為他說的是對的,因為我沒有辦法反駁他,而如果是我先得出結論,沈承也會認為我推理的是正確的。

我的思維被定勢了,我需要重新去考慮我們所有的推斷,哪些是對的,哪些是錯誤的。

首先,最大的疑點就是,洛牧師是不是犯罪嫌疑人,我堅信他不是畏罪自殺,而是充當了替死鬼。就在我們證據充足,隻差洛牧師的認罪口供時,他死了,這實在太巧了。所以,凶手另有其人。

從羅大楠案開始,根據他死前的姿勢和那些鈔票,他的確可能是因為撿鈔票而被引進工地和殺死的。但是,有了洛牧師這個中介,羅大楠進入工地就未必需要他妻子的幫助了。隻要凶手以洛牧師的名義,讓羅大楠進入工地,羅大楠絕對照辦,因為洛牧師手中還有一個羅大楠想要拿到錢的項目。

進入工地之後,羅大楠很容易就能發現地上擺放好的錢,並一張一張拾起放入口袋,當他走到指定位置的時候,大石落下。而那天晚上,據洛牧師的鄰居稱,洛牧師也著急地跑了出去。

這也是順利得到的“證據”之一,現在想來,洛牧師根本就不是跑去殺人了,而是他也被人引了出去。目的很簡單,就是要別人認為洛牧師是跑去殺人了。

再到陳招弟羅康的爆炸案,利用光學可以殺人,但是,殺人的卻未必是洛牧師。根據之前我和沈承對凶手心理的分析,他擅於計算,但是卻又坐立難安。這種人在犯案之後,不可能將那麽多能夠證明自己殺人的證據留在自己的家中,而是去銷毀。

所以,就算是洛牧師殺人了,他也不會傻到等著警方上門來抓。所以說,洛牧師是被人陷害的,至於陷害洛牧師的這個人,特征很明顯,和洛牧師很熟,能夠輕易進入洛牧師的家中,並對洛牧師的生活起居非常熟悉。

還有,凶手一定知道警方能輕易查到羅大楠一家信奉天主教,所以他在殺羅大楠的時候,故意選在了十三層。這個高度,不是殺人的最佳高度,凶手那麽擅長計算,不會不知道,他這麽做的目的,是因為想用這個不詳的數字,讓我們將羅大楠的死和宗教聯係起來,從而嫁禍洛牧師。

凶手可謂是聰明至極,他在殺人的過程中,同時嫁禍給其他人,並且幾乎做的是天衣無縫,如果不是根據壓在箱底的藥瓶,我根本就不會想這麽多。雖然還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我的推斷是對的,但我堅信,八九不離十。

現在隻需要知道凶手是怎樣利用障眼法,在工地裏製造出讓大家分不清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身影,並且確認凶手的身份就行了。

我給沈承打了電話,但是沈承的手機已經關機了。我考慮著是要等他一起破案,還是自己先去找結果,畢竟他沒有看鑒定報告,而我看了,之前,他和我都犯了錯誤,在這一點上,我們站在了同一條線上,但是,他的合情推理比我快,這一點不能否認。

最終,我還是沒有選擇等他,在我心裏,抓到凶手,更加重要。

快到晚上的時候,刑警終於在一家醫院之中,找到了洛牧師的就診記錄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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