謀殺法則

黑眼圈

第187章 孕婦的身份 感謝《—賣火柴旳小女孩丶捧場寶劍一柄

書名:謀殺法則 作者:黑眼圈 字數:4812

訊問結束,溫寧問我問的怎麽樣,我把我的推測告訴他,溫寧仔細地想了想,也基本把嫌疑從那些人身上排除。但溫寧不會輕易地將那些人放出去,他看了看表,說等法定規定的最後期限到再放人,放人之後也會派刑警看著他們。

我們又回到辦公室裏,徐通也坐在那裏,他正給刑警開會。我一進來,他站起來和我握手,問我有沒有什麽建議。徐通沒了主意,刑警花了一整夜的時間想要盤查可疑的機動車輛,但是警方的努力白費了。

他們問遍了附近的居民,還是沒有找到目擊證人。第一個發現屍體的那個居民是從居民區裏走出來的,他發現屍體後立刻驚聲尖叫,而且他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,所以警方直接排除了那個居民的嫌疑。

人肉包子的事情慢慢在B市裏傳開,很多經常去購買包子的人群嚇的麵色發青,有的人到西單包子鋪聽到傳聞之後,直接嘔吐了起來。警局接到了很多報警電話,群眾要求警方快速破案,並要求西單包子鋪對他們進行賠償。

我看了一眼徐通,根據目前掌握的線索,我也沒有什麽好的建議。我讓徐通翻查案底,如果凶手是慣犯的話,說不定警方會有凶手DNA的備份。

警隊也聯係了相關部門,對B市居民的戶口登記檔案進行查詢,想要根據照片找出死者的身份。但B市的人口太多,這無疑是大海撈針。

天氣越來越陰涼,我和江軍在警局裏坐了一會,外出調查的刑警終於回來了。他們稱找到了孕婦的身份,據稱,今天清晨的時候,有民警接到報案,報案的是一對待在農村的老夫婦,他們說他們聯係不上自己的女兒。

他們進城上了女兒的家門,結果敲了很久,門也沒有開,他們心急,把女兒的鄰居全部叫了出來,大夥都說已經好幾天沒有見到他們的女兒了。在眾人的建議下,老夫婦報了警,民警接到消息之後,立刻想到了刑偵總局的交待,於是他們聯係了刑警。

溫寧馬上問老夫婦在哪裏,刑警說民警接到報案之後先趕去了那名女性的家裏,溫寧帶上死者的照片,隨我和江軍一起出發了。說不上是不是巧合,老夫婦女兒的家也在西單一帶,車子在一棟破舊的樓房前停了下來。

老夫婦女兒的家就住在二層,我們進了屋裏,老夫婦馬上站起來,哭哭啼啼地求我們幫助他們。溫寧招呼他們坐下,直接把孕婦屍體的臉部照片給老夫婦看,老夫婦看到之後,馬上稱那就是他們的女兒。

溫寧歎了一口氣,把孕婦的死訊告訴了這對老夫婦。他們的頭發花白,因為勞作,臉上滿是褶皺的皮膚一片黝黑。老夫婦痛哭流涕,死者的母親差點昏倒過去,這種情況下,老夫婦不適合接受詢問,溫寧派人將哭的死去活來的老夫婦先帶回了警局。

死者的對門住著一戶三口之家,溫寧將他們叫了出來。這一詢問,我們都感覺到了事情的不對勁。據稱,死者叫丁豔,不到三十歲,房子也不是丁豔的,而是丁豔從別人手裏便宜租來的。

丁豔已經在這裏住了兩年多,由於文化程度低,她進城打工,賺的錢也很少。這戶人家和丁豔在樓道裏交談過幾次,丁豔為人怯懦,說話的聲音很小,但待人卻非常有禮貌。問起丁豔是在哪裏工作,丁豔不好意思地說她在一家飯點裏洗碗,是名洗碗工。

至於具體在哪裏洗碗,丁豔沒有詳細說。

在他們的印象裏,從來沒有見過丁豔帶男性回過家裏,可是前幾個月,丁豔的肚子慢慢地隆了起來。這樣一來,丁豔的鄰居就覺得不對勁了,特別是丁豔肚子大到連走路都難的時候,鄰居還是沒有見到孩子的父親出現。

鄰居也不好意思問,他們對我們說,他們覺得丁豔是未婚媽媽,懷了孕之後被人拋棄了。丁豔後來辭了職,但每天還是會挺著大肚子出門去買菜,鄰居同情丁豔,有的時候去買菜的時候也會幫著丁豔帶一點。

丁豔對他們感激,但是對於孩子的父親從來都絕口不提。

他們說在幾天前,他們還見過丁豔一麵,是在樓道裏碰見的,丁豔的肚子已經非常大了,丁豔看見他們還打招呼,從那之後,他們就再也沒有見過丁豔。這一家人平時也要工作,送孩子上學,並不是時時刻刻都守在樓道裏,所以幾天沒見到丁豔,他們也沒有放在心上。

說起丁豔的死,鄰居還頗為感慨,說雖然和丁豔不熟,但總覺得丁豔是一個好女孩。

溫寧問完話,我和江軍繞著屋子搜查起來。屋子很小,除了衛生間就再沒有隔間,煮飯的地方和睡覺的地方是連在一起的,整個屋子給人一種油膩的感覺,甚至是床鋪上也有一種怪味道。

可以想想,丁豔一個人挺著大肚子,連行走都吃力,更不要說打掃屋子了。我們翻了丁豔家的櫃子,裏麵有一些安胎的藥,通過搜查,的確能確定丁豔是一個人居住在這裏的,因為不管是牙刷還是毛巾,都是單人份的。

丁豔的家裏顯得油膩,但並不淩亂,很多東西都擺的整齊,民警說他接到老夫婦和鄰居報警趕到這裏的時候,房門是鎖住的。由於房屋是舊式的,所以門是從外麵用一個生鏽的大鎖鎖上的。

據鄰居稱,他們並沒有在樓道裏聽到什麽奇怪的聲音,再加上完好的鎖以及整齊的屋子,可以判定丁豔是自己離開屋子的。她很有可能是在離開屋子出去的時候被人抓走。

“去調查一下這棟樓裏的人,並想辦法找到丁婷洗碗打工的地方,我懷疑可能是仇殺,特別是孩子的父親,一定要找到。”我對溫寧說。

溫寧點點頭,讚同我的觀點,除了恐怖犯罪,也隻有深仇大恨能讓人這樣殘忍地殺死一個即將臨盆的孕婦,並將她的肉做成包子給別人吃。恐怖犯罪一般具有規模性和不計後果性,所以仇殺的可能性比較大。

“丁豔沒有交通工具,又在這裏長期居住了兩年,她打工的地方應該不會距離這裏太遠,想辦法找到吧,看能不能有什麽線索。”我又對溫寧道。

溫寧:“嗯,孩子的父親等我們回警局再去詢問一下丁豔的父母。”

很快,我們回到了警局裏,溫寧馬上派人對西單一帶所有的飯館進行排查,想要找到丁豔打工的地方。丁豔的父母傷心過度,我們安慰了很久,他們才慢慢冷靜下來。丁豔的父母告訴我們,由於家裏窮,丁豔沒有上過學,也沒有人家要她。

丁豔從十幾歲的時候就進城打工,逢年過節才會回去。一開始,老夫婦還得每天賣點柴火給丁豔生活費,但慢慢地,丁豔能夠自己養自己了。丁豔每次回家,老夫婦都覺得心疼,他們在村裏想盡辦法,終於找到一戶人家願意要丁豔。

丁豔覺得打工也累,城裏人也不可能要她,還是結了婚隨隨便便過點日子就算了。在政府的幫助下,丁豔家的村子裏通了電話,通這樁親事是丁豔的父母在電話裏和丁豔說的,時間大概是在十個月之前。

丁豔那個時候才回過一趟家沒多久,所以丁豔決定今年打完工就回去結婚,說到這裏,丁豔的父母又哭了起來,捶著胸口說丁豔是個苦命的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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