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島好男人

大黑羊

第四百四十章 李誌的留書

書名:荒島好男人 作者:大黑羊 字數:4809

青石板上的字,應該是用匕首刻出來的,劃痕不深,上麵蒙上了一層薄灰,看來留字時間已經挺久了。

為了簡便書寫,所用句式都非常簡單明了。

雖然是蒙了塵,但還不妨礙閱讀。

我表姐便輕輕地念了起來。

致朋友餘樂、陸琳:

我李誌,攜孫莉晴等一行六人,接天馬星人留言,乘救生艇轉道向西,繞過島西端,至北岸。

第四十二日,到達此唯一適合渡海之地。

因發現此地有篝火遺跡,不確定為何人所留。但推測應是兄弟等人,已先一步渡海離去了。

於是我等盤桓此處三日,便也決定跨越海峽,追隨而去。

但又恐我所料有差。渡海之人,其實並非兄弟等人。

因而特意作此留言,如兄弟等人還在後頭,盼能發現此石,然後兩方會合,共同攜手,完成天馬星人所布之任務。

順便向餘樂兄弟留言,告知我等一行所走之路徑。

陸路雖短,但隔崇山峻嶺,危險重重,不易翻越。因此我們計劃取道海路,乘艇先至長江口,然後溯流而上,循水路趕往漢陽地區。

望兄弟等閱讀此言後,也能從我所言,棄陸路,走海道,如此途中或有相遇之期。

切記!切記!

李誌、孫莉晴、沈娟、韋慧雲、郭碧妍、菲菲

留書!

我看完了留言,一拍手掌,笑道:“果然是英雄所見略同啊!你看人家李誌,人家也知道走海路的,知道走海路比走陸路輕鬆,寧肯繞道,也不肯去闖那原始森林。這不與咱們的想法,不謀而合嗎。”

我表姐念完字,反而變得沉默起來,像是思考什麽問題,皺著眉頭道:“他們好像出事了。少了個人!”

“少了個人麽?”我又把後麵那六個名字念了一遍:“原來有七個人的嗎?”

我表姐點點頭:“少了個吳青蘭,我跟她們熟,所以清楚。恐怕是人已經沒了。前麵開頭也說是‘一行六人’,證明他們現在隻有六個人在一起,並非是後麵漏寫了名字。”

我仔細一回憶,這才也終於想起來了,李誌隊伍裏,確實應該有個叫吳青蘭的女子。因為我不像我表姐那樣,與她們接觸那麽深,所以之前一時間還沒法反應過來。

我歎道:“應該是沒了吧。在這種地方生存,誰敢保證不發生什麽意外。這都是命。具體情況,還得與李誌他們見上,才能知道了。”

旁邊的蘇舞也跟著感慨:“就是啊。想當初,要不是大色狼救我,我都不知道自己死多少回了。這種事,經曆過了,才知道其中艱難與驚險!”

其他幾個女人,感觸心事,也紛紛作此感慨。

沒辦法,個個都在生死邊緣被我救過的。

不然也不會對我如此死心塌地,把身體和靈魂都賣給了我。

我打斷了女人們的緬懷,道:“還是說正事吧。現在李誌等人已經確定走了,我們也不必要再去接人了。可以直接渡海。”

我表姐習慣性地抬腕看了下手表(應該是看萬年曆),道:“他們是接到天馬星人留訊後,第四十二天趕到這裏,第四十五天開始渡海。我們因為造船耽擱,是在三個月後,才趕到這裏來的。就是說,這個時候,他們已經渡海差不多一個半月了。”

我也在心中計算起來。道:“他們是乘救生艇走的,如果順利渡海,純靠人力劃船,貼著海岸淺水區走——他們是小艇,不敢離開海岸的。一個半月,其實也走不了多遠。以我們帆船的速度,追上他們,應該不是什麽難事。並且我們一路觀察著海岸,也不怕追丟,見救生艇時必能見人!”

我表姐微微頷首:“但願如此吧。”

一直沉默的田秋秋,這時發出聲兒來:“樂樂哥,你們說,李誌哥他們的留言中,為什麽會覺得我們已經渡海了呢?”

我想了想道:“我想他們一定是把紅毛尤裏那幫人,當成是我們了。第一批在此渡海的人,不是李誌,而是紅毛尤裏!他們肯定是在這裏留有痕跡,讓李誌他們發現,所以被誤以為是我們了。但根據留言,李誌也不是很肯定,所以做兩手準備,一麵渡海去追,一麵寫下留言。這家夥,看來心思也是夠縝密的。”

田秋秋聽了,道:“那豈不是說,李誌哥他們,有可能追上那外國人尤裏,那豈不是會有危險?”

我正著色點頭:“有這個可能!但這時我們也沒辦法,隻能替李誌他們祈禱嘍,希望兩幫人不要撞上的好。”

我表姐道:“咱們還是趕緊追上去吧。希望能先一步見到李誌他們!”

於是我們在原地轉了一圈,然後又返回登陸點。

我表姐看了看表,道:“現在一點多鍾了,要立刻渡海嗎?”

我沒有立即回答她,登到了高處,望了望對麵的大陸,雖然眼睛能望見,但是距離並不小。

兩地之間,隔著茫茫蕩蕩一道大海峽。

之前我表姐告訴過我,人的眼睛,如果沒有障礙物,在地球海平麵上,是可以看幾十公裏遠的。

我反駁她說,隻有幾十公裏嗎?那我怎麽看得見太陽與月亮呢?

我表姐就給我翻白眼,說我是指站在海平麵上看,因為地球是圓的,有一定曲度。更遠的距離,沒法投到人的眼睛裏來。除非登得更高。再者因為大氣層的原因,人的視線也是有所限製的。

我們當時之所以鬥這個嘴,就是在研究這道海峽的直線距離。想用目測,來計算這道海峽的寬度。

然後卻想到了一個更好的辦法,就是直接量那衛星地圖。

最後量出來的大致結果是:兩地相距大約是二十到三十公裏。

二十到三十公裏,以我們的帆船速度,要走半天。而且還是順風順水的前提下!

於是我回頭回我表姐道:“還剩半天時間,今天就先不走了,住一夜,明天早晨出發。安全為上,咱不爭這一時半天工夫。不然出現一點兒意外,那就得摸黑了。現在,先準備好充足的淡水,還有食物。這海峽口,風浪要比其他地方還要大些的,估計不會那麽好穿越!之前齊廣飛他們就是一個教訓!”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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