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暖看著桌子上那兩張薄薄的a4紙,心中的震驚大過不解,再三確認a4紙上的標題後,這才看向沐陽,滿臉的不可置信。
“股權轉讓書……你要把waiting-for-you的股權轉讓給我?”
“不是全部,隻是百分之十。”沐陽將桌子上的碳素筆遞到溫暖麵前,示意她簽字。
“不行,無緣無故的我不能要。”溫暖沒有拿過沐陽手中的筆,直接搖頭,“你先告訴我為什麽要把股權給我。”
沐陽將電腦打開,找到妙可可發的帖子後,將電腦推到溫暖麵前,溫暖疑惑的拿起鼠標,仔細的看了起來。
懷念所發的帖子裏,是照片與文字相結合,照片裏她身著waiting-for-you的工作服在吧台裏忙碌著,也許是偷拍的原因,畫麵有些模糊,這麽說吧,如果不是熟人,絕對不能通過照片認出來是她。
而裏麵的文字,則是圍繞著這幾張照片寫的,溫暖大體概括了一下,裏麵無非就是說她為了在人前有麵子,謊報自己是在500強外企上班,實際卻是一個咖啡屋的吧台妹,並且在跟如沐陽光糾纏不清的同時,還與咖啡屋的卓姓老板曖昧不清,綜上所述,她就是一個善於偽裝、謊話連篇的綠茶婊。
由於溫暖這邊一直沒有任何回應,所以帖子下的回複出現了一邊倒的形勢,隻有幾個與溫暖交好的朋友在為她辯解,但是效果甚微。
溫暖看著這貼將她詆毀的一無是處的帖子,不怒反笑。
“我還以為懷念要出什麽大招呢,原來就這點小風小浪,實在高估她了。”
看著溫暖的情緒絲毫沒有被帖子所帶動,沐陽淡笑,他就喜歡溫暖的這副性子,淡然自若,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,有自己的主觀思想和判斷,不會被外界言論所帶動。
“你就是因為這個才要將股權轉讓給我?”溫暖看著沐陽問道。
這種帖子任誰看到都會氣憤、惱怒,可對於她來說,這些都是隔靴搔癢罷了。從孫穎那裏她懂得了一個道理,那就是網絡上的一切都無法傷害到網下的她。
說實話,當她看到這個帖子的時候,沒有一絲的氣憤,反而是一直提著的心徹底放鬆了下來,本來她以為會牽扯到現實,現在看來也不過就是造謠+網絡輿論罷了。她從來不懼網絡上的流言蜚語,如果懷念以為這樣就能打擊到她,那可能要讓她失望了。
“是。”沐陽再次將筆遞到溫暖麵前。
溫暖依舊沒有接,目光清澈直視沐陽:“不用,懷念說的這些本就是斷章取義,完全是無稽之談,我行得正、坐得端,這些東西對我不能造成任何影響,至於那些評論……我與他們素不相識,他們的看法我不在乎。”
“我在乎。”沐陽眼眸深邃,聲音低沉,“我不允許任何人汙蔑、辱罵你。”
看著眼前這個男人,溫暖的心裏產生了一陣悸動,她能清晰的感覺到胸口那‘砰砰砰’的心跳聲。人人都說男怕入錯行,女怕嫁錯郎,可是她何等的幸運,能遇到這個將她捧在手心裏的男人。
與沐陽對視片刻後,溫暖微微一笑,抬手拿起桌子上的《股權轉讓書》仔細、認真的閱讀了起來。
十分鍾後,溫暖抬眸:“一個問題和一個要求。”
“說。”沐陽調整了一下坐姿,等著溫暖的問題。
“卓爾對這份合同有異議嗎?”溫暖看向吧台的卓爾問道。
上這份合同中所轉讓股權,是從沐陽現有的股權中拿出來百分之十轉給溫暖,不會涉及到卓爾現有的利益。溫暖之所以會這麽問,是因為大部分的公司在資金不緊張的情況下,是不會加入融資的,更不會出售股權,畢竟這涉及到以後的公司的發展,所以她必須清楚卓爾的想法。
“沒有,我是與他商量好後,才將合同拿給你的。”昨天在溫暖睡著後,沐陽就跟卓爾說了這件事件,卓爾沒有任何異議。
聽了沐陽所言,溫暖將目光落在合同上:“我要求在事情解決以後,這百分之十的股份在轉回你的名下。”
“可以。”沐陽靠在椅背上,十指交叉,淡定的看著溫暖。
卓爾這個時候端著給客人的咖啡,正好經過溫暖二人身旁,聽見溫暖和沐陽的對話,眼角一跳,心中暗自吐槽,能將謊話說的這麽麵不改色,心不跳的,也就沐陽這一家別無他號了。
與卓爾不同,溫暖聽後,遲疑全消,拿起筆在合同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,絲毫沒注意到沐陽眼中的笑意。
簽好後,溫暖抬頭問道:“接下來呢,還需要做什麽?”
沐陽收起合同,語調輕快:“剩下的我來處理就好,等我從工商那邊拿來出資證明,在將它發到論壇上,這件事就算解決了。”
“嗯,好。”溫暖點頭。
“你先碼字,我這邊還有些事情要處理一下,等下聊。”沐陽說罷,將桌子上的電腦拿到麵前,打開論壇登陸了溫暖的遊戲賬號,然後打開發帖功能,開始編輯了起來。
溫暖見狀坐到沐陽身邊,看著他手指飛舞,一段話出現在屏幕上――
今天,看到了遊戲論壇上名為懷念的玩家發表的一則荒誕至極的虛假帖子,使我受到徹骨的寒意,帖子的內容在精神上和生活上都對我造成了不小的傷害。
這段時間在遊戲和論壇裏我遭受到了各種莫名的攻擊,但是一直以來我都認為清者自清,濁者自濁,從不出麵做任何解釋,可是有些人卻得寸進尺,開始變本加厲的造謠、誹謗和誣蔑我,甚至牽扯到我的現實生活,這是我所不能容忍的。
這次我不打算在沉默,如果任由謊言繼續,假的也會變成半真半假,白的也會變成半黑半白。在這裏我要告訴那些心底陰暗而醜陋的造謠者,你所做的已經侵害到我的人身權益,我保留追訴權利,如果再有下次,我會通過法律手段維係我的權益。(未完待續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