渾球大明星

墨老黑

第253章 專輯即將發行

書名:渾球大明星 作者:墨老黑 字數:4821

接下來的幾天時間,華明又與老許的劇組匯合了,他要去完成影片的最後拍攝。

然後,他又重新回到了長市,開始了非常難得的幾天空擋期。本來,還有一些電視媒體的邀約的,但他暫時不準備赴約了,因為他得全心全意地準備他的兩個大行動計劃。

其實,隨著他的走紅,不僅是電視電台媒體的邀約火爆,連廣告代言機會也多了起來,有不少商家已經在投石問路了,當然,還是以試探的居多,價位也還不算很高。

老趙就曾經幫他分析,這應該是商家還在觀望中,估計是擔心他隻是一時火熱,畢竟淘汰門事件隻是一時話題,而商家代言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。

在廣告代言方麵,華明也不心急,沒有一個好價碼的話,他是不會隨便把自己的形象賣出去的。再說,在廣告代言方麵,他也不想什麽廣告都接,要有選擇性的接,要保持自己的形象和口碑。

回到長市後,華明立即和老趙開始協商《校園民謠》專輯的發行工作。

“一張專輯的生產成本才3元不到?這麽便宜?”

華明的專輯,在編曲錄音後期製作等方麵,他早就獨自偷偷地完成了,因此,現在需要做的就是製作母盤,直接生產出來就行了。因為涉及到專輯的定價,華明就開始向老趙詢問專輯的生產製作成本。

一張專輯的生產成本竟然不到3元,華明忍不住驚叫了起來。

“實際上,如果量大的話,這個成本還可以降下來,大概可以降到2元左右。如果不追求光盤的質量的話,1元出頭都可以搞定。”老趙又補充了一句。

“怎麽可能?”

“怎麽不可能!你想想,一張盜版的光盤,售價隻有5到10元,而批發價隻有2到3元,隻是生產成本的話,能高到哪裏去?”

華明想想也是,如果隻是生產的話,這麽一算,確實應該成本不會太高。

“那為啥那些歌手的專輯售價還會那麽高?”華明又不解地問道。

這確實是華明有所不解的地方。比如說蔡心妍的專輯,一張CD的正版售價是50元左右。這還是在最近幾年市場行情不景氣的情況下,要是前幾年,一張大牌歌手的正版CD售價高達七八十元甚至上百。

“其它成本高啊,比如說歌曲的版權費、錄製費、後期製作費、發行成本、稅費等等,一加起來就高了。這些成本加起來就高達幾百萬,如果發行量少的話,成本攤不下來,很多公司可能會虧本。你不一樣啊,版權費、錄製費後期製作費這些成本的大頭,現在都省下來了,自然成本就不會高了。”老趙解釋說。

原來如此!華明又問道:“那你建議這種專輯賣多少錢比較合適?”

“起碼30元左右吧!再低的話,就真賣成盜版的價了。再說,你如果真的賣得太便宜了,就會引起同行的非議。你的定價標準太低的話,以後其他歌手還怎麽發行專輯啊!”老趙給出了他自己的建議。

華明想想也是。他自己製作的專輯,因為是自己親手完成的,大部分成本都省了下來,確實可以低賣,但那樣的話,以後其他歌手再發行專輯就不好辦了,這會讓歌迷們覺得一張專輯的成本確實不高的。

“那就定28元吧!”華明終於作出了決定,他覺得這個價格,大部分學生應該還是都能承受得起的。

專輯的事情就這麽敲定了,生產和發行的事情就交給老趙了,在這方麵他是絕對的行家。

接下來的幾天,華明就把精力投入到了《華語好歌曲》這個節目的整體策劃上來了。這也是他大夢想計劃中很關鍵的一塊,他必須重視、慎重。

對於《華語好歌曲》這個節目而言,所追求的不隻是一個綜藝節目而已,他想要的是一個完整的原創音樂支撐體係。

所謂原創音樂支撐體係,就是華明想通過這樣一個節目,把整個原創音樂扶持並帶動起來,鼓勵和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原創音樂的創作中來。

因此,這個計劃的核心就是,必須給原創音樂人足夠的激勵。

但是,為了保證這個計劃能長期進行,又得保證整個計劃能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,這樣才能形成一個良性循環。

要兼顧到這兩點,其實還是有一定的難度的。隻不過,華明不急,他心裏已經有了模糊的想法,隻要他花點時間來把這種想法具體化,應該是可行的。

華明最先來考慮的是對原創音樂創作者的激勵機製。

原創音樂創作者的苦,華明是深有體會的。

對於很多不出名的原創音樂創作人來說,他們最大的苦衷,不是作品賣不出好價錢,而是就算有了一首好作品,也沒有太好的渠道將其賣出去。

前世的華明,剛開始北漂到京城的時候,就處於這樣一種狀態。他就算是自己寫出了一首滿意的作品,要想推出去的話,根本就沒什麽門路,他隻能一家家地上門推廣,還經常被冷落。

這個問題是華明必須解決的。

不過還好,華明覺得自己有條件解決這個問題了。

首先,現在他在業內已經出門,想找他寫歌的人太多太多了。那麽,他自己的名氣是可以充分利用上的。

其次,他現在有了一個不錯的網絡平台華娛網,並且,由於微博的推出,上麵已經匯聚了眾多的圈內人士。

因此,如果在華娛網上推出原創音樂交易板塊,同時自己也帶動一下的話,應該能為原創音樂人提供一個不錯的作品推廣渠道。

第二個問題,就是必須給原創音樂人合理的報酬機製。

按照圈內的現狀,一個不出名的音樂人的不出名作品,是賣不出好價錢的。一首歌,往往能賣出三五千元就已經很不錯了,有的甚至是幾百元的白菜價。

甚至更為過分的是,很多公司欺負音樂人不出名,和音樂人簽的是一口價完全買斷版權,甚至連署名權也買到手的方式。這樣,萬一一首歌火了,它後續的收入也和原創者沒半毛錢的關係。

試問,這樣的交易體製,怎麽能給原創音樂人創作激情呢?

因此,在華娛網上的原創音樂交易,必須建立一種健康、合理、規範的交易機製。

還有,華明之前設立的原創音樂扶持基金也可以啟動了,可以通過一定的規則,來給原創音樂人一定的金錢上的獎勵!

整個《華語好歌曲》計劃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,華明總算把思路理清楚了。

(未完待續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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