冥酒推銷員

八裏侯

311.第311章 嫌疑

書名:冥酒推銷員 作者:八裏侯 字數:6444

喵兒為什麽要摸走我的錢包?

按照她的說法,是因為田織交待了要她跟在身邊照顧我的,而堂堂“大美貓”的她,委屈自己來給我當保姆兼保鏢,不掌握經濟大權怎麽行?

呃、掌握經濟大權這種,我可是有女朋友的人,所以不用她代勞了。

可是喵兒說,遠水解不了近渴,夜裏的事實不是最好的證明嗎?

一句話頓時就把我弄得啞口無言。

喵兒又說,倒不是她要借機攢嫁妝,我的這點點小錢她可沒看在眼裏。

不過,既然選擇為我工作,那報酬的問題……

唉、汗!

我能說,喵兒是田織強行安排給我的嗎?事實已經證明我真的時不時就需要喵兒的幫忙。

所以,嗯,喵兒的要求是合理的,報酬、沒有問題,我願意支付。

但是喵兒還說,這真不是錢的問題、而是有付出必須要有收入,這樣心理才平衡。

另外她擔心萬一哪天我潦倒到工資都發不出來的境地,那她豈不是白幹了?所以我的錢她得先管起來,放心,生活方麵有她安排,保證一切都妥妥的。

好吧,那我就無話可說了。

但是作為雇主,該擺的譜一定要擺足。

下館子的事情我同意,但隻好喵兒她自己去了,記得帶一份回來給我就行。

喵兒連連說,我真沒意思。

而我隻是淡淡地回應:“不是我不想去,主要是怕暴露身份。”

“那好,那我就一個人去嘍;你好好呆著,哪都別去。”

喵兒轉身出門去。

我就往床上舒服地一躺,心說:嗯嗯,有個生活保姆其實蠻不錯,隻是太貴了些、這錢花得肉痛哪!不行了不行了,我要需要高質量的服務來彌補,等會一定要再向喵兒提高標準嚴要求……

可是還沒等我在yy中把癮過足,噌噌噌!喵兒又跑回來了。

她是踮著腳尖、躬著身子進來的,姿勢奇怪卻悄無聲息,臉上的神情很緊張。

我正要開口問她怎麽回事,而她搶先揚起一根手指豎在嘴唇上:”噓――別出聲兒,警察來了!“

說完,就閃電般地跳到床上來,看動作就是想要脫衣服的節奏。

懵逼了!我一下子沒反應過來。

不是說警察來了嗎?問題是這和我有什麽關係?我好像沒做什麽違法的事情吧!難道喵兒出去這兩分鍾就製造血案啦?那警察也不可能來得這麽快。

或者是喵兒以前有案底,現在東窗事發了?

哎喲!如果真這樣的話,喵兒還不趕緊跑路,反而準備躺到我身邊來幹什麽?難道她想拉我下水,讓警察一會來個捉奸捉雙?想害我啊!

哦不,警察是來辦案的,捉什麽奸!

但這時候我已經聽見好幾個人上樓的聲音,心中焦急,我就趕緊坐起來準備下床。

因為警察多半是來找喵兒的,無辜的我可不願意為她背這個黑鍋。

這時喵兒急促地說了聲:”你快把我的外套折疊一下。“

我一回頭,哈哈!原來她又變回白貓了,而那個充氣少女的造型正在快速癟下去。

既然她不是要坑我,那我盡力幫她一下子肯定是沒有問題的。

我就快速地扯過喵兒的”外套“,開始撫平、折疊。

而才開始動作,這時候從門外突然躥進來幾條漢子,朝厲聲喝道:”不許動,雙後抱頭、蹲下!“

我馬上照做了。

而且馬上就過來一個人,把我像擒小雞一樣提起來,然後又有一個人在我身上快速摸索了一遍。

我的身上當然沒有什麽危險物品;不過,警察叔叔不會毫無理由地前來,我隻能好好配合。

接著,我被直接提溜到牆邊,筆直地靠牆站好。

這時候他們又開始搜索床上、房間。

白貓倒是若無其事地蹲在床頭的矮櫃上,一動不動。

警察叔叔說:“執行公務,請你配合。”

我就老老實實地回答:”好。“

於是訊問就開始了。

姓名:江恒。

年齡:25歲。

家住哪兒?沙柳鎮西山街道辦事處。

……

”也是沙柳的、江恒?沒事你跑到這裏來幹什麽?“

”哦,這裏是我的老家啊,回來辦私事。“

”辦什麽私事?“

”掃墓。“

”既然是你老家,為什麽不住家裏來住旅館?“

”因為這裏隻是祖籍地,老房子已經賣掉了。“

……

幾個警察叔叔交換了一下眼神,我看得出來,自己的應答應該沒有什麽問題。

這時候其中一個又指著床上的少女造型問我:”這是什麽?“

”氣、氣球。“

”嗯?你多大的人了,還玩氣球!“

”呃、其實是充氣娃娃,你懂的。“

問話的人作了個巨汗的表情,他心裏一定在說:”掃墓還帶充氣娃娃,真是醉了“。

”噗哧!“旁邊的人憋不住笑噴了。

我心說,這有什麽好笑的?這最多是人品問題,不是法律問題,你們管不著了吧。

警察叔叔又問我,知不知道他們為什麽而來?

”知道,您剛才不是說了,執行公務嘛。“

問話的人再次抹汗。

另一個說:”嚴肅點!這是在辦案,有事說事,不要廢話。“

好吧,我改口說,自己是真不知道犯了什麽案子,是不是有什麽誤會?

他們一個都沒理我,繼續詢問我,是什麽時候住進來的、說一下昨天夜裏的行蹤等等。

我就把入住時間以及夜裏逛路的事情大致描述了一下。

現在最大的麻煩就是擔心警察叔叔根據入住登記信息查到不是我、而是用喵作的身份證入住的,這個要怎麽解釋?

很快,在樓下檢查的人上來一個,匯報說老板沒有作登記。

汗!胖嬸你差點害苦我了。

不過警察叔叔叫我解釋時,我就說,因為我每年都要回來掃墓,胖嬸也算是熟人,這次忘了帶身份證,是她看在同鄉的情麵上讓我住下的,你們不要怪她、我認罰。

”怪什麽怪、她死了!“一個警察不奈煩地說。

”啊?“

我完全發自內心地驚叫了一聲,這太意外了!

“你是說,昨天夜裏在樓下喝酒到深夜,和誰?在這個過程中,見到老板了嗎?”

”嘿嘿,昨天不是集市嗎?挺熱鬧的……“

”說重點!“

”哦、和我喝酒的是在集市上遇到的一個姑娘,是熟人,叫楊英翠。然後,我們一直沒有見到胖嬸出現,現在正愁著找不到人付酒錢呢。“

警察若有所思地重複了一遍:”楊英翠……那你們喝完酒以後是什麽個情況?“

”我醉了以後就自己睡了,然後她自己走了,不知道去了哪裏。“

我的話被唰唰唰記錄下來。

接下來,警察叔叔倒也沒有再為難我,隻是要我哪都不要去,就暫時在這裏住著,因為要配合他們辦案、要隨傳隨到。

“這個沒有問題,不過我可以在村裏自由行動嗎?“

問話的人想了想,回答:”可以,但要事先和我們在樓下的同事說一下。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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