減字木蘭香

靜沉舟

第五十四章 陰陽變(4)

書名:減字木蘭香 作者:靜沉舟 字數:2695

立離異據:凡為夫婦之因,前世三生結緣,始配今生之夫婦。

葉孤鴻,夜氏,結緣不合,比是冤家,故來相對,既以二心不同,觀此情形,殊難終老。

為此,雙方挽中提yì離婚。

自離異之後,雙方恩斷義絕割切根蒂,從此脫離夫妻關係。

嗣後男婚女嫁,各聽自由,兩不幹涉。

願娘子相離之後,重梳蟬鬢,美掃蛾眉,巧逞窈窕之姿,選聘高官之主,償多年所失,得長久所求。

此據兩願各無異言。

恐無憑,立此離異據為證,存照。

計開所有葉姓與夜姓兩造禮書均已遺失,日後撿出一概作廢。

葉孤鴻的血指印蓋在落款處,鮮紅刺眼。

“不!孤鴻!不要,不要離開我!”

夜芳眼裏含的淚搖搖欲墜,聲音楚楚哀傷,“我是不知道,我真的不知道……”

“不知道?你是不知道我有多愛你,還是不知道我有多恨你!”

葉孤鴻眸子裏含著無限悲痛,語氣卻是淡淡地疏離,“夜芳,我真的不能在和你在一起了,我是真的不知道該怎麽辦?離開你,是我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!”

夜芳淚眼婆娑,哀哀地呼喚:“孤鴻――”

葉孤鴻把休書交到夜芳手中:“夜芳,我知道,當初你嫁給我也是迫不得已,現在,顧顯禮也回來了。你自由了,你去追尋你想要的幸福吧,畢竟,你們才是一家人!”

夜芳拚命地搖著頭:“孤鴻,你才是我要的幸福啊,我們才是一家人啊,這麽多年……”

“這麽多年的確是委屈你了,你本是棲息梧桐的藍鳳凰,這小院本不就是你該呆的地方。不過,這小院我是不要了,你要是不嫌棄,就留給你和夜蘭吧,也算留個念想,畢竟,我曾經這麽愛過你們!這傷心地我是呆不得了!你就告sù夜蘭,我突發重病死了,她傷心一陣也會好起來的,再怎麽說,我畢竟也不是她的親生父親!你放心,我會悄悄離開,不會來打擾你們的生活了!”

夜芳的淚拚命地往下滴,她知道她留不住他了,他永遠也不會原諒她了。

可是,為什麽,他連分開都這麽地照顧她,即使是休書都舍不得對她過多苛責。

願娘子相離之後,重梳蟬鬢,美掃蛾眉,巧逞窈窕之姿,選聘高官之主,償多年所失,得長久所求。

可是,孤鴻才是她的長久所求啊!

千般寵愛,萬種柔情,此生,她都再也不能擁有了麽?

人的一生不要輕yì犯錯,不是每一種錯誤都能得到原諒的。

做錯事就得受懲罰!

葉孤鴻走了,小夜蘭天天吵著要爸爸,每每夜芳都溫柔地告sù她:“爸爸,很快就回來了,再等等!”

不管他回不回來,她都要等他。

院子裏的夜香木蘭漸漸枯了,已經尋不到一絲蘭花的芬芳了。

夜空中的月亮一點點地圓了,夜芳就這樣一直等,一直等,她無法割舍這麽多年的感情,她做不到!

隻要孤鴻願意回來,隻要孤鴻願意原諒她,讓她做什麽都可以!

月圓之夜,她抱著夜蘭坐在屋裏,借著煤油燈縫補衣物,小夜蘭突然傷傷心心地哭了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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