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文聖

酒袋飯囊

第四十二章:郊遊(一)

書名:現代文聖 作者:酒袋飯囊 字數:5443

一聽蘇沫拒絕,林煜直接武力壓迫了,一把伸手抓住蘇沫的領子扯過來,俏臉湊過去,兩人的鼻尖都要碰到了,蘇沫甚至能呼吸到美人吐出的香氣。

“他們想要我偏不給,你不想要我偏給!你敢不去麽?”

如此近的距離,蘇沫看見的是一種驚心動魄的美,他心猿意馬,猶豫一下最終還是答應了:“女神相邀,我怎敢不去?”

林煜放開了他:“算你識相”

她撥弄人心的功力太深了,蘇沫感覺自己掙脫不出,歎道:“那我們先說好了,當你男朋友是當白天男朋友呢,還是晚上男朋友?”

這句話林煜一想就通,舔著紅唇說道:“晚上也可以,就看你敢不敢咯”

受不了!蘇沫感覺受到了一萬點傷害,如此剽悍的女人,他發現他拿她無可奈何。

林煜喝了一口咖啡,繼續說道:“我事先說明,即使是當臨時男朋友,你也絕對不能給我丟臉,要拿出萬分本事,我那三個同學個個智商高,能力強,多才多藝,她們的男朋友也不差,所以,你要挺住,幹得好,轉為正式也不是不可能的”

這個蘇沫略有了解,他是去年本科畢業,而林煜前年本科就讀完了,現在她讀的是研究生,今年是第二年,聽說她們宿舍在複旦校園甚至網上都小有名氣,號稱男生心中最向往的女生宿舍,不但個個長的出眾,又是個頂個的學霸,所以假期沒有回家,一直留校。

“盡力而為咯”蘇沫淡淡回道。

在與林大小姐簽訂了一係列不平等條約之後,蘇沫脫身了。

晚上,夏晴弄來了高厚和葉華兩位前輩的電話,蘇沫一一打電話過去問候致謝,對這種德高望重的文壇前輩特別又是幫助自己的人,蘇沫語氣很尊敬。

高厚雖然頭銜很多,特別他的文宗文位讓很多人高山仰止,但他最喜歡別人看中他教書育人的身份,喜歡別人稱他為教授,這老頭子很健談,硬是跟蘇沫交流了關於射雕和神雕兩本書的文學看法,要不是蘇沫倒背如流,又能直接在腦海搜索前世的那些點評和賞析,還真應付不了這個博學的老學者,而到最後高厚也對這個謙遜有禮,博聞強識的晚輩讚譽有加,甚至說有意請蘇沫北上京城,來京城大學開講座,甚至授課。

蘇沫就當他隨口說說,含糊其辭的答應了。

一個多小時後,高厚意猶未盡的掛了電話,蘇沫口幹舌燥,看見時間有點晚,再打給葉華院長會不會失禮,但轉念一想,要是他明天再打的話,葉華可能就會知道他打給高厚後隔了一晚才想起她會引起不快,所以喝了幾口水,便又打給葉華。

電話接通後,蘇沫不由打呼好險。

原來高厚跟葉華私交不錯,甚至算是葉華的老師,這老頭心好又藏不住話,剛跟蘇沫通往電話,他就給葉華打電話說,蘇沫可能要打電話給你致謝,我纏著蘇沫小友聊了很久,你就悠著點,不要跟人家說太久,省得人家以為我們做前輩的都是廢話太多。

這個消息是葉華親口調侃似的跟蘇沫說笑,蘇沫聞言卻暗驚,一來高厚心地很好,很是照顧晚輩,文壇這種人可不多了,而來幸虧他選擇今晚打給葉華,不然明天有些難堪了。

而後,葉華果然沒有跟蘇沫聊太久,說了一些表揚鼓勵的話,最後她還跟蘇沫約稿。

蘇沫欣然同意了。

最後,蘇沫再跟小妹通了一下電話,便休息了,不然明天可受不了林煜大小姐的折騰。

第二天,蘇沫整理好著裝八點鍾就出了門,開著車到進了複旦校園,這是昨天林煜要求的,他剛停好車下來,又有三輛車停過來,走下來三個帥氣的男青年,手中還拿著鮮豔的花束,個個顯得很精神。

可是蘇沫一見,頓時暗叫一聲壞了!他沒有把林煜當做女朋友的意思,哪裏想到給她買花?

這時,他們頭頂的五樓處陽台探出一個女生的腦袋,笑道:“阿寬,你們來了,我們就好了!姐妹們,王子來咯,你們打扮好沒有?”

靠,她們要下來了,蘇沫靈機一動,跑到不遠處的草地上,不知道搗鼓什麽東西。

女人說的就來,起碼是十分鍾以上。那三個男子不認識蘇沫,便自顧說起話來,而話題就是在草地上撅起屁股不知道找什麽的蘇沫,因為他們知道他們女朋友有一個極品閨蜜,林氏銀行的獨女,林大小姐,而這個男的就是她的男朋友麽,好像不是特別厲害啊?

終於聞得樓梯間響起了一陣滴答的腳步聲,四個明媚照人的姑娘又說又笑的下來了。

隻見頭先三女明眸皓齒,麵容姣好,得體的衣著打扮顯得成熟美豔,她們剛下來,她們的男朋友就迎了上去,紛紛優雅施禮,手捧鮮花:

“獻給最親愛的南菲”

“獻給親愛的秀秀,願你永遠美麗!”

“獻給我的小寶貝曉柯,你就像花兒一樣,永遠這麽漂亮!”

他們三人一個比一個肉麻,但年輕女孩就吃這一套啊,因為這是浪漫,是情趣,可能她們嘴上說你肉麻,但心中一定歡喜,所以三女都接過鮮花,賞出一個香吻。

而最優秀的林煜最後麵下來,她臉上隻化著淡妝,因為她的美天生麗質,一身簡單白裙足以襯托她傲人的身材,她一出場便吸引了男士們的目光,連她們女朋友也有點無可奈何。

然後,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到了蘇沫身上。

因為他似乎兩手空空啊……

林煜麵色不變,眼中卻閃過了一絲凶光,用眼神威脅蘇沫,意思是,我很失望,回去你死定了。

蘇沫微微一笑,走過來拉起林煜滑嫩的右手,將一枚別致的草環戒指拿出來,說道:“在我眼裏,什麽花兒都比不上你,今天踏青,便送給你一枚大自然的戒指吧!”

林煜眼中閃過驚喜,笑道:“謝謝,幫我戴上吧”

蘇沫一點頭,然後卻有些為難了,該戴在哪一根手指?五根手指,追、求、定、結、離,最後他將戒指戴在她修長白皙的中指上。

林煜笑靨如花,伸手為蘇沫整理襯衫的衣領,嘴唇湊到他耳邊悄悄說道:“我很高興”

外人眼中絕對是秀恩愛,但蘇沫自己知道是怎麽回事,轉頭對眾人道:“好了,時間也不早了,我們出發吧,還要買許多東西呢”

於是八人坐著四輛車,直奔商場,買了一個多小時的貨,然後驅車往春山趕去。

春山乃是魔都有名的一處郊遊聖地,山清水秀,綠草如茵,今天陽光明媚,正是遊玩的好季節,出了市區,四輛車排成一條線趕赴目的地,而蘇沫跟在最後。

林煜將座位放低,然後一雙長腿很不雅的放在車台上,白皙細直,恍花了蘇沫的眼睛,讓他不能好好開車。

“我說大小姐,你的教養不是應該很好麽,這姿勢什麽意思?”蘇沫委婉說道。

林煜正低頭看手機呢,頭也沒抬:“我林家的教養就是這樣,不服啊,我最討厭裝淑女了,為什麽要為難自己?”

這孩子沒救了,就是白瞎了這裙子帶來的清純之感,蘇沫不再言語,反而林煜忽然抬起頭,不滿道:“太不公平了,我的微博粉絲這麽久才四百多萬,你的才開通沒多久,就六百多萬了,不管,你要勻一些給我!”

蘇沫下巴都掉下來了,“這,這我怎麽勻?”

林煜神秘一笑:“隻要你肯幫我做一件事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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