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獄代表人

劉3瘋

【77】【狼人】混混狼神金【求訂閱】

書名:地獄代表人 作者:劉3瘋 字數:3710

金跟他的愛車親密完以後,憋著笑意看著在嘔吐不停的白。如果此時金要揍白的話,估計很快就能把白幹倒在地。

此時的白那是真的白啊,臉色都吐到發白了。吐完以後直接軟趴趴的坐在地上,可能覺得抬頭也會覺得暈,他就幹脆直接把俊俏的臉蛋貼到地麵上去了。

‘’笑死我了,坐個車而已至於這樣嗎。看看本來就幾百年沒吃東西了,這吐出來的都是幾百年的胃液。臭死人了,你惡不惡心啊。你們趕緊把他扶進去,不然等下我會忍不住想揍他的。‘’

白不可思議的看著滿臉笑意的金,很是不解的道;‘’你現在不挑戰我,現在可是我最虛弱的時候。你錯過了這個機會,以後想殺我就沒那麽容易了哦。你不挑戰我的話,我可就真的去休息了哦。‘’

‘’滾遠一點去,你自己看看你那惡心的樣子。我可不想被你那惡心的東西弄到,再說現在挑戰你一點好處也沒有。就跟你說的一樣,我們狼人的數量已經太少太少了。死掉一個就少一個了,要是把你也殺了,我以後豈不是連一個吵架,打架的對手都沒有了。‘’

在白被送進屋子裏麵去的時候,金看著白的背影冷笑道;‘’嗬嗬,其實我是很想很想殺了你的。但是我早就知道,沒有你就沒有我。同樣的如果可以,五百年前你早就殺了我了吧。我們是絕世的冤家,明明都討厭彼此討厭到要死,卻隻能黏在一起活了幾百年。‘’

睡了幾百年金現在一點也不想睡覺,盡管現在已經臨近夜晚了。他叫上一個仆人開車出去準備過過他們所謂的夜生活,當汽車在繁華的街道穿梭的時候。金不可思議的看著街道上麵的一切,四處高高的樓房到處都是五光十色的迷彩燈。現在明明已經是夜晚了,可是街道上依舊有很多人在遊玩。

金剛開始以為仆人給自己的衣服是特製的,當看到街道上那些各式各樣的潮流打扮後。他才知道自己的打扮真t娘的土啊,當看到一群非主流打扮的時候。金被他們獨有的個性深深的吸引住了,幾千年了金終於找到了自己最愛的打扮了。狂野,暴躁,野性,個性,獨特,炫,酷,霸道,這是金對眼前一群玩滑板少年的評價。

金把自己的跑車在他們的麵前停了下來,笑嘻嘻的走到滑板少年麵前道;‘’太棒了你們的穿著打扮,我叫金。如果可以的話,我們做朋友吧。你們幫我打扮成你們這樣,我帶你們去瘋狂怎麽樣?‘’

一群滑板少年看看金的跑車再看看金的穿著打扮,知道眼前的男子不是缺錢的主。伸出手跟金來了一個朋克擁抱,然後笑著道;‘’歡迎你的加入,我叫dj也是滑板隊的隊長。這些是安可,維斯,安吉,玻璃,安克靜,他們可都是一等一的滑板高手哦。走我們帶金去打扮,然後今晚上去喝酒怎麽樣。‘’

金直接把副駕駛座的仆人丟了出去,拉著一群朋克少年去進行他們的瘋狂大改造了。半個小時後金他們的車,在一家破舊的房屋麵前停了下來。dj他們下車後,笑著道;‘’走,帶你去進行朋克大改造。我們保證明天你回家的時候,肯定會把你們家人嚇一跳的。不過到時候被趕出,可不要怪我們哦,,哈哈。‘’

他們走進的是一名藝術者的家,一個瘋狂朋克的發燒友,一個全身上下連屁股鳥蛋都布滿紋身的瘋子。當金看到這位發燒友的時候,金才知道什麽才是為了藝術獻身。男子看到幹幹淨淨滿臉帥氣的金,露出了嘲笑的表情。然後當著金的麵前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全部脫了,露出滿滿一身的紋身。

然後拍拍金的肩膀道;‘’我以前也是跟你一樣帥氣的,可是愛上朋克後的我就變成了這樣了。看到了沒有,全身密密麻麻的都是。愛上紋身後,我十二年就隻做一件事情,那就是給別人紋身,給自己紋身。‘’

當男子脫光衣服的時候別說金了,dj他們也狠狠的被震撼了一把。特別是他們看到鳥蛋上的紋身,別說汶上去了想想他們都覺得蛋.疼啊。金細細的打量著男子身上的每一處紋身,發現男子所有的紋身連起來既然是一個故事。雖然男子是用中文字意形式紋的,但是認識中文的金能看的出大意。

‘’你叫狼恩是吧,嗬嗬把自己名字和故事紋在身上的你是我見過的第一個。你說你以前很帥我相信,但是你說跟我一樣帥我不信。你的紋身我很喜歡,但我不會像你這樣糟蹋身體。給你看看什麽叫真正的藝術紋身,嗬嗬。‘’

金當著大家的麵前跟男子一樣來了一個赤裸裸,金的八塊腹肌和人魚線狠狠的打擊了dj他們一把。當大家看到金背後紋身的時候,大家完全沒有了之前的嘲笑,他們隻剩下滿滿的震撼。金的背後紋著一條奇怪的狼,一條長著翅膀的滿臉高傲狼。

一眼看上去金背後的狼跟真的一樣,看久了以後你會發現它比真的還真。滿身紋身的男子就跟見到美女一樣,滿臉垂憐的看著金背後的狼紋身。可是當他的手觸碰金的時候意外發生了,他感覺自己的手被狠狠的咬了一口,雖然看上沒有傷口,但卻疼的要人命。

大家都以為金的背後是紋身,但是隻有金自己知道那不是。雖然不是很清楚它為什麽會在自己背上,但是從金懂事以來就知道自己背後的紋身是真正的狼神。而他不過是占用狼神軀殼的人罷了,為此幾百年來他一直擔心狼神會蘇醒過來,因為那時候他不知道該何去何從。

金他們在紋身男子家呆了一個小時,等他們從裏麵出來的時候。金從一身西服的秀氣帥哥,變成了一身時尚裝的朋克發燒友。臉上總是帶著邪邪笑意的金,此時看起來就跟街頭的混混差不多了。(未完待續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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